2022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区市容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

  2.男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米(含)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院校毕业生及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服从调配,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纹身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宁都县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商贸城五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处理、语言表达、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男性1500米长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三项内容,男性长跑占40%,引体向上、俯卧撑各占30%;女性800米长跑、仰卧起坐两项内容,各占50%。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两项分值总和,面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并顺延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政审由县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顺延依次等额递补。

  四、人员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县局为协管员统一配发,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需最少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时间未满2年辞职的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的,需全额支付用人单位配发的制作费用。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

  2.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者(一年一签),按照宁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协管员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对省外及省内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乡镇、街道)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赣州后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

  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并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重点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都县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682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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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都县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f3u5)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安远县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高层次人才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人。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安远县2022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6.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或国家承认的海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6.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 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 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安远县2022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2. 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2月8日)。

  

4. 报考教师岗位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具有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2022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12月前取得对应学科对应学段书,否则取消聘用。

  

5.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是指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此类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前述单位开具的“存档证明”)也可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填报教育系统岗位的在安远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报名,填报其他岗位的在县人社局人事业务股报名)

  

1.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1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截止。凡报名者按照报考岗位规定,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学历证明”原件)、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限应在2022年2月2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1份,书(报考教师岗位)、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普通话等级证、主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分别到安远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教科大楼8楼)、县人社局(欣濂路67号)二楼人事业务股报名。

  

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出具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

  

赣州市内〔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控制数管理人员),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2.实行诚信报名,填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填写个人简历时,需完整记录院校毕业后至报名时所有经历。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安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官网发布。

  

4.截止报考时间后,如果出现无人报考的招聘岗位,其他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自愿进行调剂一次,但调剂者必须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如果调剂结束后的招聘岗位,仍出现无符合条件人员的情况,则经县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则将该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转移分配至报考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即报考数多于计划数的招聘岗位。调剂的前提是:该招聘岗位现行必须有空缺编制)。调剂时间为:截止报考时间的次日9:00-17:00。超过调剂时间的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二)面试考核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不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报考教育系统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主要考查应试者实际教学能力、教材教法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的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在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如果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招聘岗位(含调剂后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教育系统面试工作由县教科体局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共同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四)考察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其中初中美术、初中体育岗位的从高分到低分选岗,选岗时间为公示结束次日,选岗地点: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办理聘用等手续,并报赣州市人社局备案。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产成的缺额,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确定为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县人社部门开出商调函后,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出(辞职)手续,逾期不能调出(辞职)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属于2022年当年毕业的聘用对象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者和者将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以上情况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服务协议》,要求连续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享受《安远县2019-2021招才引智计划》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或调离本县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纪律要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疫情防控。所有应试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考点需请卫健部门的同志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电话

  

1.安远县人社局

  

地址:安远县欣山镇欣濂路67号。

  

联系电话:0797-3724030,13979793351

  

安远县教科体局

  

地址:安远县欣山镇教科大楼。

  

联系电话:0797- 3729582,13907974810

  

2.监督举报电话

  

0797—3732361(安远县人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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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远县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提取码:d39h)

  

2.安远县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3k6)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8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广泛汇聚医疗人才,增强我县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招才引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0名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到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

  

面试卷面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0名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领域等信息详见附件1(《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

  

10.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服务期已满的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11.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的(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因怀孕暂未完成体检人员,或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1.学历、专业条件

  

涉及学历和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指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4月18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4月18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其他条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考核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8日和2022年4月19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31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本人暂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委托报名。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2年8月31日以后);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证明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外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5.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31室)。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022年4月25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人社及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未入闱人员成绩可到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查询。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人社及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如某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具有省部级医疗卫生系列科研成果、医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优先顺序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违反法律、上、道德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3.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定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考核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聘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按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六)待遇

  

1.根据定南县委、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7〕8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院。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2.列入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7〕1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3.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医学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起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安家费。经正式聘用的人员,给予正高级10万元、副高级或博士8万元、“双一流”硕士研究生6万元、其他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2)政府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25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40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政府工作补贴就高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每月额外享受政府住房补贴1000元(已提供人才住房的不享受)。

  

(3)人才激励金。聘用人员工作满服务期后,经双方选择继续签订5-10年服务合同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万元/人一次性人才激励金补贴。

  

4.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每少服务一年须缴交1万元违约金,并全额归还已享受的一次性安家费、政府工作补贴和人才激励金等各项补贴,由县人社局统一受理,退回财政国库。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三)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省、我市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六)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九)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本公告由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定南县人社局:0797-4289708

  

定南县卫健委:0797-4291006

  

监督电话:

  

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点击下载>>>

  

1.2022年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提取码:is3k)

  

2.2022年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提取码:wkpy)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sbhl)

  

4.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zdr6)

  

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

  

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信丰县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23名硕士研究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23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赣州市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9、信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岗位及其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2022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二0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电子稿及电子照片请先行发至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xfrsjsyk@126.com)。咨询电话:0797-7106392。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25至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资格审查地点: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中心B栋111室)

  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1)《报名表》(2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2年7月30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1份,需加盖公章)。

  (5)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与职位有关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等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立即凭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时间:5月28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若同一岗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四)调剂

  对因报名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出现的空缺岗位,采取由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但未入闱的人员,根据专业对口、双向选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除外)。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周年。

  (七)待遇政策

  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县政府认定后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自聘用起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以下政府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36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工作补贴叠加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县人民医院按原经费渠道)。每月额外享受政府住房补贴500元(县人民医院按原经费渠道)。入职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报人才住房,在单位岗位职数限额内可享受八级职员(副科级)工资待遇。

  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的,须全额归还已享受的工作补贴。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健康信丰”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江西省、赣州市和考点所在地信丰县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市和信丰县。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8.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信丰县人社局:0797-7106392

  监督电话: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信丰县纪委监委:0797-3331245

  点击下载>>>

  赣州市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职位表(提取码:gcdo)

  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提取码:kdh4)

  赣州市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提取码:vz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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