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隶属于江西省商务厅,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外语和外经贸应用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拟招聘综合研究岗工作人员3名。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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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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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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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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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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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研究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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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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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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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02)、法学(0301)、政治学(0302)、工商管理(1202)、公共管理(120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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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文字材料写作和商务经济研究工作,需要经常性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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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二、报名及资格复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和报名表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以报名者姓名命名。
(3)压缩包文件发至邮箱:jxsswtrjc@163.com,待网上资格初审。
3.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资格复查地点设在省商务厅人事教育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333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查需携带好以下材料:①本人签名确认的《招聘报名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码有效期要在2020年7月底前有效),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⑤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⑥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4)请报名者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场进行复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4.其他事项及要求
(1)诚信报考、诚信参考。请报名者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报名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反考核纪律的,终止考核。
(2)报名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
(3)若通过资格复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形式为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江西省情省策、写作能力、时事政治等知识。题型由主、客观题组成,其中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进入考点前将进行体温测量,对于体温高于37.3℃人员予以劝返。
4.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各环节考试成绩将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4.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联系人:邓志刚,联系电话:0791-8624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