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县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县委人才办下达的年度内需完成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引入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县直医疗卫生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吉安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中医院、吉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吉安县疾控中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及人数:临床类(含中医临床类)、影像、麻醉、检验、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岗位6人。

  

2、岗位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医学影像学类、麻醉学类、医学检验技术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中药学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面试、考察后,拟聘岗位与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用人需求报招聘领导小组择优选定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21年4月30日17时前直接到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用人单位需求,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则不予聘用。

  

(四)考察:考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报名资格及人事档案进行重点审查。考察结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等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根据个人意愿、单位需求及考察面试情况确定聘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提报县政府审批。

  

六、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聘用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联系电话:0796-8431221(吉安县人社局人事股),0796-8432890(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纪检监督电话:0796-8442808

  

附件:吉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附件:吉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吉安县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江西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年度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提高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性,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021年我县卫健系统将继续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调入岗位及人数

  

单位

  

岗位

  

人数

  

县人民医院

  

医生类

  

暂定8名,最终录用人数视县外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情况,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面试、考察后提出用人需求,报招聘选调领导小组择优选定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县中医院

  

医生类

  

县妇幼保健计划

  

生育服务中心

  

医生类

  

县疾控中心

  

医生类

  

乡镇卫生院

  

医生类

  

合计

  

8名

  

  

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预防医学专业,下同。

  

三、调入条件

  

(一)调入条件

  

1.户籍要求:

  

(1)在县外工作的吉安县籍、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在县外工作的非吉安县籍,但其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在吉安县的,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3)其他自愿(户籍不限)到吉安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其他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属财政拨款的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3周年(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麻醉、影像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调入乡镇卫生院的,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5)无违纪违法行为,近3年年度(即2018、2019、2020年度三年)考核必须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调入人员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说明: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调入人员的调入与调出单位应区域一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调动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单位调动到乡镇单位,但乡镇单位全日制一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毕业生,全日制二本影像、儿科、麻醉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直接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在乡镇单位服务期满的免费定向培养本科生可先调入我县乡镇单位,至少试用1年,经我县考试考核、考察合格,报县政府批准后可调入县直医院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1.现场报名初审时间:2021年4月28-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初审须提交的材料:凡符合条件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工作单位及当地卫健委、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接受资格初审。具体证件为:

  

本人为吉安县户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执业证书、专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或安置文件及编制证复印件。本人非吉安县籍而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吉安县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自愿调入的,还须提供专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

  

(二)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审批。

  

1.面试:由人社、卫健等部门根据需要组织面试;

  

2.资格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再次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调入资格;

  

3.考察:由所在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出具无违纪违法证明,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共同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将申请资料汇总,提出初步人选上报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审批:体检合格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与本县正式在编人员同等要求管理,调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

2021年江西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年度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吉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激励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争先创优,现就公开选调部分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至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共10名。分别为:

  

1.县人民医院4名:会计、急诊科医生各1名,护理2名。

  

2.县中医院3名:药剂1名,护理2名。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药剂、护理各1名。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检验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在基层卫生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6年3月31日以前在卫生院参加工作),近3年年度(2018、2019、2020年度)考核都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属本县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分后未满一年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二)岗位条件(见附表1)

  

四、选调方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相同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14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从县卫健委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吉安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将报名表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交到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考务费50元交县卫健委财审股。

  

3.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于4月15-16日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4.其他: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选调名额。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类、检验药剂类、会计类、护理类四类试卷,总分100分。5月6-7日发放准考证,领证地点:县卫健委。5月9日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录用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日制学历高者入围,全日制学历相同者,工龄长者入围。拟录用人员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资格终审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如因资格终审不符、其他特殊原因出现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递补一次。

  

考生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四)办理调动手续

  

将拟录用的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咨询电话:8432890(县卫健委)、8431221(县人社局)。

  

六、其它

  

本方案由县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docx>附件1: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docx

  

附件2: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附件2: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江西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0名公告

  

2021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放射、康复、会计、计算机、文秘、团干等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40名。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30名;面向社会招聘10名。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30名,具体如下:

  

1、县直医院护理人员2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4名、县中医院6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

  

2、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5名。

  

3、县直医院检验人员3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10名,具体如下:

  

1、县中医院放射技师1名。

  

2、县中医院团干1名。

  

3、县直医院康复技师3名。其中:县中医院2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4、县人民医院计算机人员1名。

  

5、县直医院文秘人员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名。

  

6、乡镇卫生院会计人员1名。

  

7、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医生1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人数

  

岗位条件

  

招聘总人数

  

1

  

县直医院护理

  

县人民医院14人,中医院6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人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考试合格证明,40周岁及以下,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22

  

2

  

乡镇卫生院护理

  

乡镇卫生院5人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考试合格证明,40周岁及以下,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5

  

3

  

县直医院检验

  

县人民医院2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35周岁及以下,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

  

小计

  

30

  

面向社会招聘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人数

  

岗位条件

  

招聘总人数

  

1

  

县中医院放射技师

  

县中医院1人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专业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年及以上放射工作经历,30周岁及以下。

  

1

  

2

  

县中医院团干

  

县中医院1人

  

行政管理、体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

  

1

  

3

  

县直医院康复技师

  

县中医院2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

  

康复治疗学或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康复治疗技师证,1年及以上康复治疗工作经历,30周岁及以下。

  

3

  

4

  

县人民医院计算机

  

县人民医院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及以上计算机相关工作经历,30周岁及以下。

  

1

  

5

  

县直医院文秘

  

县人民医院1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

  

中文学、新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

  

2

  

6

  

乡镇卫生院会计

  

乡镇卫生院1人

  

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资格证,1年及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及以下。

  

1

  

7

  

县人民医院临床

  

县人民医院1人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规范化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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