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
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是江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教育宏观战略和政策研究、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教育融媒体建设和科技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职责。因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附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2年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9日15: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江西人才服务网(https://www.jxrcfw.com)进入报名系统据实填写报名表格,诚信报考。考生登录https://www.jxrcfw.com/user/register进行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考试报名页面,选择考试列表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三)报名事项及要求
1.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通过考试报名栏目进行注册并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选择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选报相应岗位,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同时,下载《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据实填写后上传,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名成功,则报名完成。
2.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时请认真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且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方式。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个人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签名,在笔试、技能测试开考前安检时交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反考试纪律的,终止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若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的,则取消该岗位。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请随时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及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信息发布。
三、考核、资格审查
会计人员岗位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计算。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核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计算。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点均设在南昌市。
(一)笔试/技能测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时限90分钟,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为主,行政测试知识为辅,并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2.技能测试为根据岗位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一定的操作任务,满分为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含75分),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应聘人员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否则不予聘用。如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均未达到70分,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人才服务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入闱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因资格不符取消或自行放弃而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组织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应聘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它情况一律不递补。
4.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考试疫情防控根据国家和江西省、南昌市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进行,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下载打印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4)并签名,在笔试、技能测试开考前安检时交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如因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等需要调整的,将另行公告。
3.本次招聘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事处)的指导与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4.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线;
监督电话、。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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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