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萍乡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人员18人公告(第三批)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且服从医院工作调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环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www.pxsrmyy.cn),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7月5日至7月11日(正常工作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面试/技能考核环节。
本次招聘中医师及技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30%、技能考核成绩占比30%。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和技能考试人员。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规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笔、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3.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由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是否进行替补。
4.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彭老师、李老师、赖老师
点击下载>>>
萍乡市人民医院
2022年7月4日
2022江西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补充公告(第三批)
因疫情原因及报名人数较少,现将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且服从医院工作调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岗位招聘条件
|
麻醉科医师
|
3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麻醉学或临床医学(麻醉或外科规培方向), 30周岁及以下。
|
病理科医师
|
1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
物理诊断科医师
|
3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
健康管理科妇科医师
|
1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
健康管理科眼耳鼻喉科医师
|
1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35周岁及以下。
|
影像科医师
|
2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技师
|
1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30周岁及以下。
|
体验办/MDT管理办医师
|
2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35周岁及以下。
|
备注
|
医师岗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2022年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可参加此次考试,要求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7月1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环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www.pxsrmyy.cn),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2.报名截止至7月27日(正常工作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4.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核减招聘数量及被取消的岗位将在萍乡市人民医院官网(www.pxsrmyy.cn)予以公示。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面试/技能考核环节。
本次招聘中医师及技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30%、技能考核成绩占比30%。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和技能考试人员。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笔、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3.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由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是否进行替补。
4.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彭老师、李老师、赖老师
萍乡市人民医院
2022年7月19日
2022江西萍乡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人员14人补充公告(第三批)
因疫情原因及报名人数较少,现将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且服从医院工作调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招聘条件
麻醉科医师3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麻醉学或临床医学(麻醉或外科规培方向), 30周岁及以下。
病理科医师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物理诊断科医师3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健康管理科妇科医师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健康管理科眼耳鼻喉科医师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35周岁及以下。
影像科医师2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技师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30周岁及以下。
体验办/MDT管理办医师2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35周岁及以下。
备注医师岗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2022年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可参加此次考试,要求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7月1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环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萍乡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www.pxsrmyy.cn),并携带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2.报名截止至7月27日(正常工作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4.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核减招聘数量及被取消的岗位将在萍乡市人民医院官网(www.pxsrmyy.cn)予以公示。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取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同步组织的笔、面试/技能考核环节。
本次招聘中医师及技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的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30%、技能考核成绩占比30%。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和技能考试人员。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笔、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3.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由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是否进行替补。
4.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彭老师、李老师、赖老师
点击下载>>>
2022江西萍乡市人民医院招聘见习护理学员40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江西省三年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0号)》文件精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护士,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见习护理学员
(二)招聘人数:40名
(三)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萍乡户籍。
2、资格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1届、2022届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年龄不超过24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2022年7月1日止,即出生年月不超过1998年7月1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萍乡户籍、历届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科教科(人才公寓楼一楼)。
(三)资格审查:医院科教科对应聘学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学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证明,历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证。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需提供相应证照。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信息必须保持真实性,如信息虚假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准考证发放: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于考试前1天到萍乡市人民医院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内容:护理三基知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四、见习管理
(一)医院根据考试结果,上报院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学员。
(二)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学员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见习手续,并进行体检。
(三)见习期限为9个月。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劳动合同的相关待遇。见习期间待遇按照规定发放见习生活费1730元/月,医院予以餐补,统一购买见习综合保险。
(四)签订《职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五)见习期满,出具萍乡市人民医院《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按医院岗位需求,经相关考试考核合格等录用程序择优录用后(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享受合同制劳动用工待遇。
联系方式:0799-6778808 张老师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