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3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3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各消防站点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火场文书岗位2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接警调度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大专以上学历(驾驶员高中以上),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火场文书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计算机专业特长和专业证书的优先)。
接警调度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男性,能熟练使用电脑、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彭泽县本地方言交流,基本了解彭泽县行政区划、县内城区道路、小区、行政单位等位置情况。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8:00至10月1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0792-5628119)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日8:00至16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0792-5628119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理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需经过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办考核通过后方可签订),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规定执行。
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由九江支队专职办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工作地点
此次招聘6名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考核培训后派遣至彭泽县各个站点执勤战备。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36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626119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2023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307人公告
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大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九发[2023]6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30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2)、《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3)、《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表》(附件4)。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7日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专业条件。(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5)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6)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本科、研究生专业,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对应层次专业要求且取得了该层次学历、书的可以报考。
(4)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5)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3.其他条件。(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资格审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条件: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能在2024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的人员,可视同为具备相应书。
(3)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①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③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④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受疫情影响,2022年我省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试,延考考生可凭省卫健委出具的培训证明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暂时替代住培合格证书作为报名、备案审核材料,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延考考生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合格证书,招聘单位将在2023年底前对延考考生进行二次审核,对未提供合格证书的考生,按规定取消其事业单位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取得需取得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药师、技师、护理岗位,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资格证。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4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工作经历:岗位表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7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7:00。
报名方式:应聘考生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和《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7)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岗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5)2022年或2023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和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即:报名前未与任何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建立劳动关系承诺书)。
(6)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能在2024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其中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大于20人、3至5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大于30人时,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组织实施
笔试:市直招聘岗位和县(市、区)招聘岗位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笔试由自主考核单位自主组织实施,公告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
面试:市直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等后续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县(市、区)招聘岗位和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等后续招聘程序由自主考核单位自主组织实施,公告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
2.市直招聘岗位
考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市直招聘岗位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县(市、区)、高校及博士等招聘岗位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应岗位表中公布的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社部门或自主考核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的,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市直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县(市、区)、高校及博士等自主考核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应岗位表中公布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其中县(市、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本次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一)网上报名填表、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有疑问,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792-8580200。
(二)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8211587。
修水县:0792-7808691濂溪区:0792-8270059
浔阳区:0792-8239834湖口县:0792-3660965
彭泽县:0792-5666535永修县:0792-3222255
德安县:0792-4334036瑞昌市:0792-4220201
庐山市:0792-2557923柴桑区:0792-6812185
共青城市:0792-4357191??都昌县:0792-5223932
(三)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附件1.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4.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
附件7: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2023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公安局招聘辅警
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留置看护队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男性6名,女性2名(接警员)
留置看护队员2名,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警务辅助人员:十八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留置看护队员:十八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四十五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警务辅助人员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留置看护队员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女性辅警(接警员)要求吃苦耐劳,值夜班,熟悉电脑操作和湖口本地方言。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院校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27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实填写《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2023年招录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04室(三里大道上埠路35号)。
4.资格审查。由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进行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评
笔试、面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题为判断、单选、多选三类题型,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等,考试时间为4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如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为面试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男性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性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相加计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湖口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生填写《湖口县公安局招聘人员政审表》,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实施,重点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看护队员出现空缺情况,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务合同,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留置看护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共设置两个岗位,如其中一个岗位未招满,招聘单位可在另一岗位服从调剂的落选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3000元左右,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保障待遇,缴纳五险一金,通过试用期后,拟定层级,按相应层级发放工资。其他福利:通讯费、工会福利、体检费、人身意外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留置看护队员基本工资2600元/月、基本岗位津贴660元/月、执勤看护津贴60元/天、工龄工资每年增加50元,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通讯费、工会福利、体检费、人身意外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录用的留置看护人员日常管理由湖口县公安局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六、监督方式
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或者移交县有关部门处理。
七、回避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监督、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18720279207(工作时间) 桂警官
此公告由湖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湖口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
附表1:2023年湖口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docx
附表2:2023年招录留置看护队员报名表.docx
2023年江西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选13人公告
2023年度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保障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启动面向全市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选德才兼备的优秀工作人员。
二、考选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考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公开考试考选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身体条件;
5.报考考生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公务员(参公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10.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考选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9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考选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用人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本科、研究生专业,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对应层次专业要求且取得了该层次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4)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专业不限的岗位,也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的岗位。
(5)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3.其他条件: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29日。
四、考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9:00至9月7日(星期四)17:00(工作时间)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财务科(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B407室)。
3.资格审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
(3)《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一式2份(手写签名);
(4)近半年内免冠一寸彩照2张;
(5)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一式2份(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
(6)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公务员(参公)队伍工作年限证明;
(7)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明。
(8)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考选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完整材料;
(3)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
(4)为在公开考选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公开考选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笔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和考选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成功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否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报考所有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情况于9月8日(星期五)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6.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3年9月8日(星期五)9:00至9月9日(星期六)17:00期间登录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公开考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10日(星期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与题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执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满分各为150分,总分300分。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9月15日(星期五)公布,考生可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面试拟入闱人员比例未达到1:3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考选计划。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A类)》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面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考选计划时,则不核减(或不取消)该岗位考选计划(面试公告已核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核减该考选岗位计划。
4.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二)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体检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三)考察。考察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考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考选人员。
(四)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考选人员,并将拟考选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组织人社部门。
(五)试用。公示期满,公开考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3个月的等额试用。试用期满后,考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公开考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考选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选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本次考选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选资格。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考选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0792-8211587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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