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16名教师公告
2021年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工作公告
为满足城区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本区乡(镇)幼儿园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拟选调幼儿园教师16名。
二、报名条件
1.区内在编在岗的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2019年、2020年师德考核及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及以上。
4.在我区乡镇公办幼儿园工作3周年及
5.近三年内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21年7月19日前,报考人员将2021年赣县区城区幼儿园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至邮箱gxjktrsgz@163.com。
7月21日上班时间,报名人员携以下材料到区教师进修学校4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盖章的《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附件1);近三学年中有工作调动的,要在原工作单位开具《原任教幼儿园证明》(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年度考核手册、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
(4)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信息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现场初审后,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3.经复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教师,本人凭身份证于7月30日下午17:30前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及考场见准考证。
五、考评及记分办法
实行笔试和业绩加分累计记分的办法。
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1.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
2.业绩加分
(1)2018年秋学期以来,担任班主任的每学期加0.3分。
(2)获得荣誉加分:①2019年9月以来被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按下表加分(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
类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党委、政府4321
教育部门2.51.510.5
此项加分依据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②2019年9月以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竞赛(不含学生指导奖)活动,按下表加分(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等级类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321
二等奖42.51.50.5
三等奖3210.25
此项加分依据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直属机构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以上个人业绩加分和笔试成绩将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期后不再受理。
六、选调程序及调入岗位确定办法
1.区领导小组对参考对象的各项得分进行累加,得出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从各乡镇选取本乡镇公办园在编人数的1/3进入排名(若按1/3比例选取不足16名,则按1/2比例选取),并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名单。
2.确定为入选对象的,如在乡镇幼儿园工作满5年(2016年9月前在我区乡镇幼儿园工作),则可办理调入城区幼儿园手续。未满5年的,执行试用期制度,不足5年部分的年限为试用期年限;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工资在原工作单位发放,福利待遇由试用工作单位发放。
3.入选名单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通过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另行通知。如公示期内本人弃权或经查实不符合入选资格的,则按成绩高低及每园限取一名的原则进行递补。
4. 办理调动手续后,按照上级及我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调入城区5年后方可申请区外调动,3年后方可申请区内调动交流。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名、考试期间,须严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赣州。如已来(返)赣州的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返)赣州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赣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二)考生入场须佩戴口罩、出示赣州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和中高风险地区及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未完成健康监测人员禁止入场;入场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经测温后,方可入场。
(三)凡涉疫地区来(返)赣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信息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事项
1.凡在本次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虚报年龄、教研成果及考试舞弊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各乡(镇)幼儿园长必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各园长要对《证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①任教幼儿园及在该园任教年限;②班主任工作期限;③师德考评情况;④年度考核情况;⑤业绩加分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幼儿园和园长。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相关幼儿园园长负责解释。
2.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业绩加分、拟调名单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赣县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联系电话:0797-444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