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机关房屋修缮队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公安厅机关房屋修缮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文职人员(限女性);

  人数:1名;

  学历: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年龄:30周岁以下;

  其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持有C1以上有效驾驶证优先,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计算机考试二级以上,且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

  2、岗位:修缮辅助人员(限男性);

  人数:1名;

  学历: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建筑学类;

  年龄:30周岁以下;

  其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持有C1以上有效驾驶证,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计算机考试二级以上,且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一定的和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

  3、本次招聘为编制外的合同聘用,岗位报名招满即止。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该岗位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体检要求;

  4、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违法犯罪以及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应聘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加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投递方式,请将简历投递至1376831217@qq.com。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关注后续公告。

  3、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考核。

  4、加试,由招聘方现场出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

  5、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见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

  7、办理聘用手续,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加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200元)。

  三、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后,月收入2800元至3000元,其他待遇与现有员工同等;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将按照南昌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联系电话:13870098116,联系人:周科长。

  

江西省公安厅机关房屋修缮队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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