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金溪县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76人
金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拓宽社区干部选人用人视野,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力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7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健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学历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疫情期间擅自离岗被纪检部门通报的原社区工作人员;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尧洋圣18296977087、尧苏19870224733。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需到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档);
(4)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5)正式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需提供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全国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已在国家有关单位任职的聘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报名考试的相关证明。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jxxcssqdgw@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7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人数。
(6)研究生免笔试。
(7)笔试加分:
①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表彰人员分别加分10分、5分、3分、1分;
②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加3分,退役军人加3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③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三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最终成绩,请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情况。笔试结束后进行加分公示,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现场资审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核定。同项加分就高不就低。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者,取消报名、参考和聘用资格。
3.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研究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2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