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7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九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78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九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事业岗位表》)、《九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卫生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详见《九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2月22日9:00至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月27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2月22日9:00至2月23日17:00,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向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2月23日、2月24日下午17:00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对《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不需要进行网上改报。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4年3月27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登录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考点设在九江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笔试后的资格审查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报送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详见《报考指南》。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递补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资格审查递补具体程序详见《报考指南》。
 
  1.报考《卫生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2.报考《事业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1)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2)其他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核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核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四)面试
 
  面试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面试内容及方式详见《报考指南》。
 
  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核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核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拟入闱体检资格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二)体检。体检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的,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三)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四)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市、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监督、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修水县人社局:0792-7808691
 
  武宁县人社局:0792-7705780
 
  瑞昌市人社局:0792-4220201
 
  都昌县人社局:0792-5223932
 
  湖口县人社局:0792-3660965????
 
  彭泽县人社局:0792-5666535
 
  永修县人社局:0792-3563319
 
  德安县人社局:0792-4334036
 
  共青城市人社局:0792-4357191
 
  庐山市人社局:0792-2557923
 
  柴桑区人社局:0792-6812185??
 
  濂溪区人社局:0792-8270059
 
  九江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0792-8367173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党委组宣部:0792-770559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二)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三)属考务和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2-8580200。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江西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是1987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2015年市政府为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将市高级技工学校与九江职业大学整合发展,实行各自牌子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办学资源共享的办学模式,并由原青竹路校区整体搬入九江职业大学新校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于2016年成功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升格后学校乘势而上、抢抓机遇,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在全省技工院校考评中均获优秀等次,目前已经进入升格建成九江技师学院的关键阶段。
 
  学校现共设置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工业机器人等12个高级工专业,年培训3000余人次。学校高级工占比、招生工作成绩、年培训规模三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学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数控技术实训基地”“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在发展的同时,市高级技工学校积极提升影响力,是全省唯一与新疆阿克陶县进行对口帮扶的技工学校,代表江西省签订了《赣新校校合作协议》。
 
  二、招聘教师岗位与要求
 
  备注:需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 具有企业或职业院校3年及以上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
 
  2. 具有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等级证;
 
  3. 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前三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招满截止。
 
  2.线上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须填写《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类荣誉证书、任职证明材料等,一并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jjjgxx@163.com,邮件“主题”栏标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例:电子技术应用教师+张三+1381010XXXX),请已报名人员加QQ群:975076488。
 
  四、招聘程序
 
  1.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招聘教师岗位,按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不给予受理。
 
  2.初审符合条件者,学校将电话通知统一来校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任职证明材料原件,面试时间暂定8月底,具体时间关注QQ群通知。
 
  3.学校根据岗位进行分类考核。其中,考核形式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4.考核通过后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福利待遇
 
  以上岗位实行聘用制,除了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外,还需要担任班主任等全日制工作。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办理五险一金并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一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792-8367494
 
  单位官网:http://www.jxjjjx.cn/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校内(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公办幼儿园招聘13人公告

  
 
  为充实濂溪区公办幼儿园保教队伍,保障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幼儿园名称

人数汇总

教  师

保育员

1

濂溪区九莲幼儿园

8

8

 

2

濂溪区第一幼儿园

1

1

 

3

濂溪区孙家垅幼儿园

1

1

 

4

濂溪区竹林幼儿园

2

2

 

5

濂溪区谢家垅幼儿园

1

 

1

合  计

13

12

1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学历及资格条件
 
  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含8月8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有绘画、舞蹈等艺术专业特长者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
 
  (二)保育员基本条件
 
  1.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孩子有耐心,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有保育员资格证者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优先。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含8月8日);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报名
 
  1.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及网址:本招聘公告在中国濂溪网(http://www.lianxi.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上午9:00起—下午5:30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濂溪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简历1份(A4纸张)。
 
  4.报名地点:濂溪区九莲幼儿园一楼会议室。联系人:刘永芳,联系电话:13177705715。
 
  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792-8170582(人事);0792—8251869(学前)。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二)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
 
  ①面试流程:
 
  幼儿教师--绘画(现场命题绘画20分钟)—自我情况介绍+讲故事—钢琴弹唱—舞蹈;
 
  ②面试要求: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园方电话通知。
 
  2. 保育员岗位面试:
 
  ①面试流程:
 
  保育员岗位面试当场提问加现场操作。
 
  ②面试要求: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园方电话通知。
 
  (三)拟聘用: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总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入闱名单。
 
  (四)体检
 
  1.拟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九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濂溪区医院)体检并办理健康合格证(费用个人自理)。
 
  2.不按时参加体检办理健康证者,视为放弃资格,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五)公示、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各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园方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一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园方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各幼儿园面议。
 
  附件: 附件1-2.docx
 
  1.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幼儿教师)
 
  2.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保育员)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濂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3人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修水县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均为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 灭火战斗员17名,限男性;
 
  2. 驾驶员6名,B2驾驶证以上;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消防信息通信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及技能条件:
 
  灭火救援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力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驾驶员岗位能够熟练驾驶B2证车辆,并取得B2证及以上驾照。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接警调度员岗位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4年8月至2006年8月),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7年8月至2006年8月)。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特别规定
 
  下列岗位对考生的学历、年龄作出的特别规定:
 
  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报名灭火救援员岗位的考生,考试、体检、政治考核达合格者,优先在该岗位录取。
 
  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的报名灭火救援员岗位的考生,岗位条件的年龄放宽至31周岁(出生时间在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2.报名方式:
 
  线下: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德信商砼对面)报名。
 
  线上: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根据自身意向发至发至电子邮箱:95737377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考生报名后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5点前。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内含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往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11日期间,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1.报名灭火救援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体能测试:所有参加招聘人员需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30分、100米跑20分、单杠引体向上30分、立定跳远20分。体能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2.入闱面试的条件
 
  (1)报名灭火救援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考生按照1:2入闱面试,入闱比例不足时,全体合格考生入闱。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考生优先入闱。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在招聘未满的情况下,将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缺额调整至灭火救援员岗位。
 
  3.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及职业认知度与适应力等情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
 
  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考核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80%+面试*20%计取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结果,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入闱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
 
  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8日,体检在由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修水入闱考生有序参加体检。
 
  1.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先开展心理素质测评,测评合格的进入后续体检环节。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2.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项目执行,体格检查费用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考生申请,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
 
  3.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入闱。
 
  (五)政治考核
 
  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2日。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末位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项目成绩高者入闱。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政治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和现实表现。同时要对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等进行全方面核查了解,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审核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九江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职集中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期满前,组织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试用期结束转正(录用)考核要求及标准见附件4。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灭火救援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接警调度员岗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严格承担岗位工作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及上级交办的事项。
 
  2.按照下列要求,接受并严格执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及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的其他文件的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三分之二;
 
  (5)集中食宿,并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基层单位一日生活、值班、营区警卫、查铺查哨、点验、训练管理、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的使用管理等内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按照《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规定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财政实际进行核定。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消防员职业保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县、区)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将全程在九江消防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
 
  (二)招聘对象无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招聘对象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微信群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未保持通信畅通,造成相关损失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不利后果。
 
  六、监督、咨询电话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0792-7763119
 
  陈 助 理: 15970405242
 
  附件:1.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3.试用期结束转正(录用)考核科目、内容及评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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