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市全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15人公告

全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5名硕士研究生到全南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共15名,各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全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择优招聘。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全南县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8月14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8月5日为报名第一天)。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7.关于县市区“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8.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hrss.gov.cn/)、全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uannan.gov.cn/)、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64da01f09116)发布本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5日9:00起至2024年8月14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电子稿及电子照片请先行发至全南县人社局邮箱(邮箱地址:qnxgwy@163.com)。咨询电话:0797-7162887。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全南县人社局二楼6号窗口。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1)《全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一份(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3月1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届毕业生须出具有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需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限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则进行加试。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5.当某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2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并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聘用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本县公务员。服务期内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

2.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7162887

监督电话:全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797-2632996

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附件:1.全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3.全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原文标题:全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单位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备注

战斗员

驾驶员

1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12

1

0

 

2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6

2

2(宣教员)

 

3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4

0

0

 

4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9

2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5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3

0

2(宣教员)

 

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15

0

0

 

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5

3

0

 

8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0

0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9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8

7

0

 

10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5

8

2(宣教员)

 

11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6

6

1(会计)

 

12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11

3

0

 

13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9

10

0

 

14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5

0

0

 

15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

1

0

 

16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0

5

0

 

17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3

0

0

 

小计

103

48

12

 

合计

163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安远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择优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选调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9名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现为安远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编人员,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已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综合文秘岗可放宽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为或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三学年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县科教文化中心807室)
 
  3.提交材料: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附件3,由编制所在单位出具,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6)个人征信报告。
 
  4.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教育工作相关知识。
 
  4.考试形式: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5.笔试开考比例为3:1,选调岗位职数为1人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岗位职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职数。
 
  (四)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职数,按照1:1的比例,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如最高学历相同,取第一学历高者〉;若学历相同,取正式参加工作时间长者)。同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含交管大队)等部门征求意见。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
 
  组 长:刘文丙(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林永祥(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晓明(县人社局局长)、李会文(县委编办主任)、
 
  叶光来(县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叶光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具体事务。
 
  六、有关要求
 
  1.选调人员调入后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规定,重新办理职称岗位聘任手续。如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无法聘任原职称等级的,要实行“高职低聘”,待有岗位空缺时进行续聘。
 
  2.本方案由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附件1-3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安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单位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备注

战斗员

驾驶员

1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12

1

0

 

2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6

2

2(宣教员)

 

3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4

0

0

 

4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9

2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5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3

0

2(宣教员)

 

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15

0

0

 

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5

3

0

 

8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0

0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9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8

7

0

 

10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5

8

2(宣教员)

 

11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6

6

1(会计)

 

12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11

3

0

 

13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9

10

0

 

14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5

0

0

 

15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

1

0

 

16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0

5

0

 

17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3

0

0

 

小计

103

48

12

 

合计

163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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