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招聘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队员公告

  定南县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定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名额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定南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队员男性40人,女性2人。

  二、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进入体检环节前,考生必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必须达标。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心公安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道德品质好。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出生日期为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9月30日止);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身体健康,无深度近视、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局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精神病史,遗传病史,身高不低于1.65米;

  6.党员、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含司法警官学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享受加分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上有反响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敌对活动的;

  7.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的;

  8.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9.在任村(居)两委干部、乡镇在聘干部不能兼职;

  10.现为公安局辅警或临聘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报考;

  11.未接种新冠疫苗的;

  12.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公安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富田工业园富工四路定南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办公室咨询报名,咨询电话18365419132(江女士)。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1);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持单位证明方可报名;

  6.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记入定南县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定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定南县公安局518政工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题为判断、单选、多选、简答四类,内容涵盖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警察职业道德、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等方面知识;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试者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及行程码,体温正常和绿码人员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加分事项

  党员、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含司法警官学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笔试成绩加分:党员和公安院校(含司法警官学校)、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加5分,退伍军人的加10分。

  (四)统一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面试人员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定南县公安局政工室518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面试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必须达标。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富田工业园富工四路定南县应急处突(救援)大队,时间另行通知。

  (六)统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2021年11月12日,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2021年11月15日。

  4.体检集中地点:县公安局大院。

  (七)考察

  委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已聘用人员分配至各岗位,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定南县公安局负责;

  2.招聘人员的培训,由定南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3.招聘人员接受用人单位所队室的领导、指挥调配、日常监督管理;

  4.公示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其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5.新招聘人员基本工资3400元/月(含单位统一缴纳的社保、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按工作年限发放50-500元/月工龄工资,根据个人综合表现发放100-9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提供食宿,统一缴纳社保、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高温补贴等,工作中有其他立功受奖表现,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6.本次招聘人员,非事业编、非警察身份。

  六、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4289708、0797-4297500

  

定南县公安局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定南县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应急处突(救援)队员报名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2021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招聘应急处突救援大队队员公告

  

姓 名

  

性 别

  

学 历

  

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学 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户籍所在地

  

身高

  

( )cm

  

家庭住址

  

手机号码

  

是否为部队转业

  

是 □ 否 □

  

是否公安院校(含司法警官学校)、大学本科毕业

  

是 □ 否 □

  

是否党员

  

是 □ 否 □

  

报考岗位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签名:

  年 月 日

  

  初审人: 复审人:

  

  备 注

  

  

2021年江西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48人公告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发布的《赣州市市属部分公立医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转发我院招聘岗位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请点击本文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心理素质

  

2、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全科特岗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中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2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25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1月22 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1月22 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2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22 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1年11月22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毕业证,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

  

二、考试和考核方式

  

(1)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①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②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2)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3)考试、考核内容:

  

①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②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③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起至12月3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797-8163569,廖老师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4)服务期已满或者没有服务期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一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2021年11月30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心理测试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公开招聘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属部分公立医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pdf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pdf

  

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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