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2年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第三方劳务公司(宜春市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后出生);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流程包括: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 9月24日-2022年9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资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yfg332@163.com)。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在线上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并填写《宜春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整合为1 个WORD文档,用自己姓名命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笔试时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宜春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2、形式:

  (1)技能测试:采用电脑操作测试包括听打、看打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2)面试:技能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分进入面试,以分数排名按招录计划数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五、体检及录用

  以面试后总成绩(技能测试60%+面试40%)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确定无异议情况下,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经同意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后到我院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3、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5、合同签订后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合同自行解除。

  6、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构成,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产假等,并按政策缴纳社保、医保、工伤等五种保险和公积金,在本单位食堂用工作餐。

  七、其他事宜

  1、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实施静态或静默管理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尚处在健康监测管理期间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已出院但尚处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的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配合门卫“一测一扫三查验”,出示“行程码”和“赣通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地址:宜春市宜春北路895号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3595352 易女士

  本公告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3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宜春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校及医院工作人员);

  宜春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选调之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具备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公众认可。

  (二)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学历。具体详见各选调岗位设置的学历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可以报考。

  (四)工作经历。报考者须在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即2018年12月31日前入职)。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按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2楼1201室。报名时间为:2月7日至2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盖章后到选调单位报名。

  (二)报考比例

  每个选调职位的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降低报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报考比例低于2:1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或相应调减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参与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需提供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现场审核原件。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资格复审。面试前,现场再次审查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笔试

  通过了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2、加分项:2018-2020年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每年次加1分,最高加3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值)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政审。

  2、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负责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拟选调人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及职位名称、拟调配人员姓名、最后总成绩、性别、工作单位、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配。

  (九)办理调配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调配名单,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配手续。

  附件1: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2年江西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宜春市人民政府 宜春军分区关于印发〈宜春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发〔2014〕2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驻宜部队团级副职(含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上现役军官随军家属,获得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驻宜部队现役军官级别可放宽至营级正职。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年四月版)》(附件2)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相近原则的,可咨询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2.年龄条件。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宜阳大厦中座921室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1)《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军龄认定材料。《入伍批准书》和2022年12月份工资明细。

  

(4)职级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报告表》或任职命令。

  

(5)军衔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晋衔)报告表》或晋升军衔命令。

  

(6)立功认定材料。立功表彰文件。

  

(7)其他认定材料。残疾证和军队评残相关材料。

  

凡逾期未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主动放弃。以上3-7项材料涉及保密规定的可由所在部队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形式

  

1.本次专场招聘考试形式如下:

  

教育系统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形式。试讲成绩为百分制,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卫生系统岗位采取笔试+专业化面试的形式。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考生专业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化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工作处联合进行考核记分,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逾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详细记分规则见《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核实施细则》(附件4)。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

  

2.笔试。笔试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00-10:30,地点为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01室。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均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试讲、专业面试、考核的资格。

  

3.试讲。教育系统岗位试讲时间为1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的试讲教材为市直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宜阳新区教师岗位的试讲教材为宜阳新区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现行通用教材。

  

4.专业化面试。卫生系统岗位专业化面试时间为1月15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工作处和各部队部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咨询电话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271152。

  

附件1: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410).rar

  

附件3: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4: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核实施细则.doc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原标题: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5.jxpta.com/news/14_1097.html

2022年江西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性质窗口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主要负责参观接待讲解等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18周岁以上,身高163cm以上。

  

3、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一定协调组织能力。

  

4、身体健康,无影响履行职责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及各项福利按照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标准执行。(详细情况请咨询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财审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将刊登于宜春就业网。(网址:https://www.yc9y.com/)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一除外);

  

2、报名地点:宜春市卢洲北路536号文化之窗(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东侧)城市规划展示馆。咨询电话:0795-3997596。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向宜春市规划展示馆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或到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办公室领取填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复印件仅作资格审查使用,不予退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按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4、面试评委: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领导、人教科、规划展示馆等人员组成。

  

5、面试工作由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岗位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岗。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招聘全过程均采取赣通码、行程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未申领赣通码、行程码人员、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报名、面试等场所。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现场需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扎堆、喧闹。

  

附件: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docx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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