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永修县通过考试分流教师136名公告

  永修县2022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永府办字〔202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13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考试分流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适度从紧”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试分流岗位

  (一)从全县初中和小学考试分流6名符合条件的中小教师到县城高中学校任教,其中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物理1人。

  (二)从农村学校考试分流36名符合条件的中小教师到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初中任教,其中初中语文6人,初中数学6人,初中英语4人,初中3人,初中物理3人,初中化学1人,初中生物2人,初中历史2人,初中地理2人,初中音乐2人,初中体育3人,初中美术2人。

  (三)从农村学校考试分流88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到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小学任教,其中小学语文34人,小学数学34人,小学英语7人,小学音乐5人,小学体育5人,小学美术3人。

  (四)从农村学校考试分流6名幼儿园教师到县城公办幼儿园任教。

  考试分流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初中岗位、小学岗位及幼儿园岗位的具体学科岗位及人数根据县城学校实际缺额来设置,并于考试成绩出来之前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县城高中岗位的对象为从教年限满5周年及以上(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入职,“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也可计算为从教年限)的我县初中和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编制在县城学校的教师可放宽,不限服务期);具有师范类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指所学专业或学科专业);具有高中及以上。

  (二)报考县城初中岗位的对象为从教年限满5周年及以上(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入职,“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也可计算为从教年限)的我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师范类专科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指所学专业或学科专业);具有初中及以上。

  (三)报考县城小学岗位的对象为从教年限满5周年及以上(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入职,“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也可计算为从教年限)的我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专业不限)。

  (四)报考县城幼儿园岗位的对象为从教年限满5周年及以上(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入职,“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也可计算为从教年限)的我县农村小学或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指所学专业或学科专业),同时具有幼儿园或小学及以上。

  (五)报考人员近3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考试分流办法

  (一)本次考试分流高中岗位的考试采取现场试讲(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命题、制卷、阅卷、评委等由外出联络组聘请外市专业人员完成。

  (三)高中岗位试讲的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初中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约占20%)和初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小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约占20%)、初中及小学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幼儿园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办法。根据各岗位录用计划数以1:1的比例,将同一学科岗位全部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若成绩、教龄均相同,以年龄长者优先。

  (五)选岗办法。录用人员对照岗位设置表中具体学科岗位,同一学科岗位的录用人员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学校及学科人数于考试成绩出来之前公布),必须在自己所选学校服务至少满三年才能申请工作调动。

  (六)报考人数小于等于该学科考试分流岗位计划数的,为保持竞争性,可适当调减该学科考试分流岗位的计划数,确保报考人数比调减后的岗位计划数至少多1人,否则取消该学科的考试分流计划,不予开考。

  五、工作程序

  (一)报考

  1.报考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开始至2022年8月5日17:00结束。

  2.报考方式。报考方式为网上报考,考生用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公告中的报考专用二维码(详见附件2),打开WPS表单(永修县2022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报名表),严格按报考要求认真填报相关信息,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本人填报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报考时间结束后不可再修改报考信息。

  网上报考前,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由报考人员向在岗学校递交,学校在其申请报告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并注明申请人是否任教满5周年,近3年是否有违规违纪情况,经所在学校校长本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等四项材料,报名填表时按要求拍照上传图片,确保图片清晰可辨。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8月6日(工作时间)。

  2.地点:县教育体育局。

  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共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分流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分流录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9日(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要求。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测体温、扫赣通码)。

  (三)考试

  1.考试时间:高中岗位试讲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上午7:00开始直至结束,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初中岗位、小学岗位及幼儿园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永修县第一中学。

  (四)录用与调动

  各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县考试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正式录用人员由县教育体育、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动时个人工资关系必须随行政关系一同转入,职称低聘一个等级。考调录用教师今年在原单位申报并取得职称的,若办理调入新单位手续时,新取得的职称仍未发证,则调入新单位后不再按新职称取得时间进行聘任,而是按已评未聘人员在新单位空岗范围内参与正常竞聘。

  如果原学校因考试分流减员导致该学科教学不能正常运转时,录用教师先统一办理调动手续,经双方学校和县教体局协商同意后可在原学校留用一学年。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请关注永修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永修县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并严格按告知书的要求执行。

  本次考试分流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永修县2022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永修县2022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岗位设置表

  

  

  学校

  

  小计

  

  考试分流学科岗位及人数(单位:人)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幼师

  

  全县总计

  

  136

  

  42

  

  41

  

  13

  

  4

  

  1

  

  2

  

  3

  

  2

  

  2

  

  7

  

  8

  

  5

  

  6

  

  县一中

  

  3

  

  1

  

  1

  

  1

  

  县二中

  

  3

  

  1

  

  1

  

  1

  

  初中

  

  36

  

  6

  

  6

  

  4

  

  3

  

  1

  

  2

  

  3

  

  2

  

  2

  

  2

  

  3

  

  2

  

  小学

  

  88

  

  34

  

  34

  

  7

  

  5

  

  5

  

  3

  

  幼儿园

  

  6

  

  6

  

  附件2:报考专用二维码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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