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松阳县医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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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2.户籍不限;
 
  3.部分岗位(专业)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4.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3月14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专业)所需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需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匹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松阳县卫生健康局一楼会议室(县城长松东路19号,松阳县人民医院旁)。
 
  3.报名需填写《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4.委托报名。委托人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有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和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 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松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具体岗位(专业)的笔试科目见附件《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开始前72小时放弃面试的,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2.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两家县级医院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在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应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县域医共体两家医院岗位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详见招聘计划表。
 
  2.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的有关公示、通知等信息,统一在“松阳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0578-8063642
 
  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8—8801993。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7日

2024年浙江丽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3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月27日至2006年1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18至45周岁(1978年1月27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个别岗位招聘范围、学历、年龄、对象等采取限制或放宽条件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7.身体健康;

8.未受过处分;

9.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10.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等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发送成功后与医院电话联系确认,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报名其间对线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携带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考生到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地点分别为:

松阳县人民医院(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21号)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松阳县中医医院(松阳县西屏街道钟楼路5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松阳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72号)南楼401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

(7)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的岗位,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2倍的,提交松阳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松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体检结果、拟聘用等相关信息发布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0578—8063642。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8—880199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1:2024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7日

2024年浙江丽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2人公告

  整理了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相关备考资料,包含真题、时政常识等,点此咨询客服免费领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3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月27日至2006年1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18至45周岁(1978年1月27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个别岗位招聘范围、学历、年龄、对象等采取限制或放宽条件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7.身体健康;
 
  8.未受过处分;
 
  9.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10.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等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发送成功后与医院电话联系确认,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报名其间对线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携带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考生到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地点分别为:
 
  松阳县人民医院(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21号)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松阳县中医医院(松阳县西屏街道钟楼路5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松阳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72号)南楼401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
 
  (7)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的岗位,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2倍的,提交松阳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松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体检结果、拟聘用等相关信息发布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0578—8063642。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8—880199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7日

2024年浙江丽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3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月27日至2006年1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18至45周岁(1978年1月27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精神(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个别岗位招聘范围、学历、年龄、对象等采取限制或放宽条件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7.身体健康;

8.未受过处分;

9.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10.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等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发送成功后与医院电话联系确认,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报名其间对线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携带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考生到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地点分别为:

松阳县人民医院(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21号)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松阳县中医医院(松阳县西屏街道钟楼路5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松阳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72号)南楼401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

(7)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的岗位,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2倍的,提交松阳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松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体检结果、拟聘用等相关信息发布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0578—8063642。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8—880199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1:2024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松阳县卫健系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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