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各县事业单位招聘1758人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4年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5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须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①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②《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下同);③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④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高中;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可持有关材料报名;⑥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指定县(市)任职满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工作表现优秀且现仍在岗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两委干部),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5.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驻黔东南州部队(含消防救援人员,下同)的随军家属(须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6.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7.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4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8.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考生,其中:①报考少数民族乡村医生的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②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③部分岗位须先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9.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且仍在岗的人员。
 
  10.部分岗位定向招聘2024年毕业生,此类人员仅指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职工)。
 
  11.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原易地扶贫搬迁户,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1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人员(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1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养)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6.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以“特岗协议”时间为准,下同)。
 
  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另外,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且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以“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7.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定向到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4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9.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10.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累计服务未满2周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1.截至报名时止,属贵州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12.截至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3.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特岗教师”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县(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4.截止2024年12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5.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专项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6.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8.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网。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本次招聘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监督下,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09:00至2024年2月28日17:00[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网站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者根据岗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事业单位分类科目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后,考生将不能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每天 17:00 后,由各县(市)在指定网站公布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 3:1 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笔试前,在指定网站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因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岗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09:00至2024年2月29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组织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8日17:00至2024年2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考务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2月26日09:00至2024年3月1日17:00期间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减免考试费、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本次招聘继续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将减免申请(减免申请详见附件7,须考生本人签字捺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才能打印)、身份证(正反面)、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或农业)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减免考试费邮箱地址详见附件2)办理减免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减免并退还考试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将报名费减免相关材料发送至相关县(市)指定邮箱后,请及时电话与所报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确认是否收到减免申请。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09:00至2024年3月28日17:00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五)少数民族语言测试。部分岗位须先进行少数民族语言(以附件1相关岗位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确认为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六)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的岗位,面试时间由相关县(市)另行通知,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拟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按1:3比例)由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3.部分招聘岗位采取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
 
  1.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30日上午。
 
  2.笔试考试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考试范围可参考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分别为150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环节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完成笔试所有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告,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由各县(市)通知考生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开展,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指定网站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或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或笔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或笔试)。如遇笔试(或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或笔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下列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止2024年2月25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等);②仍在岗的须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前);③服务期已满(截止2024年2月25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还须提供当地县(市)教育局及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前)。
 
  (3)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4)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4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①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前);②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生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8)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截止2024年2月25日及以前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并同时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表现优秀等相关证明材料。
 
  (9)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服务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且仍在岗的乡镇服务人员,还须提供与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须满12个月及以上,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派遣文件及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11)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还需加盖上一级党组织公章,参考模板见附件6)。
 
  (1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1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打印的《贵州省2024年事业单位分类科目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5);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各县(市)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各县(市)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各县(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准考证》到各县(市)领取(详见指定网站公告)。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笔试分值所占比例?+?面试(专业测评)环节成绩×面试(专业测试)分值所占比例(具体分值折算比例见附件3)。其中: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笔试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七)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九)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十)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前累计服务未满2周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4年2月25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一)截至报名时止,属贵州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十二)截至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十三)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特岗教师”报考未征得所在县(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十四)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五)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认证书、资格证书等);
 
  (十六)截止2024年12月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十七)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
 
  (十八)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九)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专项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二十)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二十一)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规定程序和条件,按考生报考岗位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出现名次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选岗时间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如下,请考生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县(市)名称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凯里市

0855—8225253

0855—8222559

丹寨县

0855-3695062

0855-3611132

麻江县

0855-3881827

0855-3881828

黄平县

0855-3931324

0855-2469586

施秉县

0855-4229837

0855-4221257

镇远县

0855-5721026
0855-5722417

0855-5723307

岑巩县

0855-3574931

0855-3574856

三穗县

0855-4525545

0855-4522898

天柱县

0855-7529768
0855-7522475

0855-7522419

锦屏县

0855-7221501、
0855-7288268

0855-7221936

黎平县

0855-6223326

0855-6221835

从江县

0855—6419629

0855—6419070

榕江县

0855-3921422

0855-6622031

雷山县

0855—3336770

0855—3331010

台江县

0855-3840006

0855-3840022

剑河县

0855-5227189

0855-522144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部门)服务电话

0855-8221416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丹寨县招聘辅警39人简章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结合丹寨县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丹寨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本次招聘共设置4个岗位,其中,巡逻防控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应急处突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治安防控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社区警务辅助岗位,招聘人数9人(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地及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限黔东南州内户籍,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男性、女性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9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赤足男性身高≧168cm、女性身高≧158cm;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丹寨县公共实训基地一楼金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丹寨县金钟开发区金钟一小旁)。
 
  4.报名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8786030090。
 
  5.报考人员须填写《丹寨县局2024年面向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张贴在报名表上即可)。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考生须按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报考职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其他报考人数较多的职位考生意见进行调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5月24日,上午10:00至11: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丹寨县公安局六楼大会议室(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金钟大十字金钟大道东段约200米处右侧)。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丹寨县公安局政工室(413室)(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金钟大十字金钟大道东段约200米处右侧)。
 
  4.考证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5.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为60分钟。
 
  6.笔试要求:考生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经核实无误签到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及丹寨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职位资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2:1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单个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2.体能测评项目及要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0秒,单次确定成绩)。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确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3.体能测评地点:丹寨县龙泉镇展良体育场(丹寨县龙泉镇城南大十字243国道三都方向约1.7公里处左侧)
 
  4.体能测评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等体能测试成绩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丹寨县公安局五楼党委会议室(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金钟大十字金钟大道东段约200米处右侧)。
 
  4.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1.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总分数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职位无考生进行递补的,从其他人数较多的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丹寨县金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现有丹寨县公安局联防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政策执行,应发工资254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2个月,按《丹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按国家规定办理。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咨询联系人:吴警官,咨询电话:15185771983(县公安局政工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5-3611132(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丹寨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
 
  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黄平县特岗教师招聘60人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人通〔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4年黄平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6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4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2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黄平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退役军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初中、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具体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见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实际并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设定《黔东南州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表2),目录中所列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目录已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中央及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早上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黄平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黄平县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每天8:30-18: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黄平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3.完成“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黄平县教育局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我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地点设在黄平县,笔试相关工作由州教育局统筹。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地点为准。
 
  4.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5.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17个学科。音乐、美术、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黄平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黄平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黄平县具体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关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开展面试工作,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按照州教育局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合格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存在并列的,由我县再次进行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我县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存在并列的,由我县再次进行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选岗和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选岗原则由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我县公布的学校中进行优先选岗,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2.签订聘用合同: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平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黄平县教育局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新招教师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需调剂计划的岗位报黔东南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审批。
 
  3.聘用人员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我县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教育局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县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黄平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黄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同志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联系教育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分管同志和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招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黄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在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遵照《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人通〔2024〕13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在黄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教育局要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县教育局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县教育局和聘用学校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4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或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县教育、人社、编制和财政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到位。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我县相关资讯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黄平县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九)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教育局:0855-8503442
 
  黄平县教育局:0855-2355745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八、监督投诉
 
  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我县严格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举报。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特岗教师招聘50人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50名(中央“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剑河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艺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初中、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具体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按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实际并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设定(详见附表4),并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hx.gov.cn/)上公布。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中央“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早上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市)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14:00—17:30)。
 
  2.完成“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县教育局将组织工作员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我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剑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剑河县广场路2号)。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的报考人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地点设在剑河县,具体考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相关工作由州教育局统筹,我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心理健康等13个学科。音乐、美术、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jhx.gov.cn/)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县教育局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开展面试工作,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2.面试要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州教育局结合实际,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合格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并及时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县教育局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存在并列的,则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县教育局组织本县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存在并列的,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组织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选岗和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选岗原则由拟聘用人员在本县本学科学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剑河县教育局公布的学校中进行依次选岗,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2.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新招教师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需调剂计划的岗位报黔东南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审批。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县教育局于8月10日前将汇总审核后的《黔东南州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报州教育局汇总,并负责通知拟聘用签约人员于2024年9月1日前上岗任教。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并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剑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同志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和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同志、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招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剑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在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遵照《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东南教人通〔2024〕13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州教育局、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七、各部门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待遇保障工作,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其他非必要支出,统筹年度中新增收入与上级转移支付增量,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指导教育部门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招聘细则,做好招聘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积极主动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县教育局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4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五)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察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到位。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县教育局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55-5227633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八、监督投诉
 
  省、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我县严格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市)有关部门举报。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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