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161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政策和免试安置政策的通知》(曲办通〔2023〕81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23〕6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4〕1号)等规定,现将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公告

(一)曲靖市2024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计划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611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74人、各县(市、区)1337人(麒麟区389人、沾益区96人、马龙区58人、宣威市136人、陆良县56人、师宗县65人、罗平县97人、富源县179人、会泽县140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12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委托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和曲靖日报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截至2024年2月25日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2024年3月1日18:00。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及特殊技能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政策有规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乡(镇)岗位招聘的,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50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至2006年2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或曲靖市五个脱贫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我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是否放宽年龄条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打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网络报名入口进入曲靖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注册新用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选择报考项目→填写报考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需要进行新用户注册,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通过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唯一标识,考生注册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2.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照片。

(1)填写注册信息。报考人员填写注册信息时,应认真阅读并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2)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个人照片上传前,考生须在照片上传页面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并保存的照片方可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确定报考项目并提交报名信息。包括确定报考项目、填写报考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1)确定报考项目。报考人员要认真查看正在进行的考试项目,正确选择需要报考的考试项目。

(2)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认真阅读并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报考人员须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或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确认报名资格,报名时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及加盖毕业院校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成绩表。

(3)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4)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请考生对照自身条件确认是否符合,符合的在相应下拉菜单选择“是”。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7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7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7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提示可提交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专业条件机审未通过需提交人工审核的,若考生认为自己填报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是类同的,请在提交审核时选择是类同专业,并作出相应说明,上传有关依据材料电子图片。毕业证书和加盖档案存放部门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表是专业说明的必需材料。系统限定可上传的电子文档不超过5个,格式为jpg、png或jpeg,每个文档限定在2M以内。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2月26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2月28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2月29日、3月1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分别在3月2日、3月3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2024年3月3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交费完成后,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确认交费成功。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缴费平台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县(市、区)或市直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办理。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办理。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签章的《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办理。

(4)残疾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5)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证明和未就业保证书办理。

(6)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

免交报名考试费办理时限:除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外,其他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3日(8:30—12:00;14:30—18:00)期间,可按就近办理的原则,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或曲靖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6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于2024年3月6日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

已交费成功但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可以在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曲靖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qj.gov.cn/wsbm),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其他岗位并提交人工审核的,工作人员将于2024年3月7日16:00后开始审核,考生可于当日18时后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选择改报和改报后人工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打印。使用网络报名系统中遇到问题,请在工作日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8:30—12:00;14:30—18:00),电话:0874-3383575、0874-3286286。

五、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资料下载中心’栏)。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1小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及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特殊技能岗位)且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免笔试招聘岗位的,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是否免笔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主确定,但报考需笔试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考生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3332026)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六、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等。

按照《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对应的学历和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性质条件。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报考医学类研究生岗位时可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招聘单位在招聘计划表内已明确备注同等对待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对应的学历和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性质条件。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免笔试岗位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曾经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有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2024年2月25日及以前。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报名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需要笔试的岗位,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15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其中:

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须取消或递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和政策规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可放宽面试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4)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七条第(三)项第3点的处理方式处理。

5.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按本公告第七条第(三)项第4点的处理方式处理。

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

八、面试

(一)需要面试的岗位,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上公告并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招聘单位提交《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招聘单位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再次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合格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员,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各级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诉或举报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的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行为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七)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单位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

(八)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十二、重要提示

(一)重要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2.人工审核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至3月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4.报考岗位取消且已缴费人员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0:30;

6.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三)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学科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笔试试题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请报考人员关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岗位取消或递减、面试方案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该网站公告。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1.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331519,地址: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麒麟花园北,沃尔玛超市对面);

2.麒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47876,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3.沾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3161149,地址:沾益区龙华东路78号(沾益区政府院内,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4.马龙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032632,地址:马龙区通泉街道锦新路223号(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5.宣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189648,地址:宣威市龙堡东路606号(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栋二楼);

6.陆良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6216857,地址:陆良县西华路延长线行政中心(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7);

7.师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5750219,地址:师宗县荣海新区(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8.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74—8226236,地址:罗平县城永康路与白龙路交会处(宇通壹号院对面);

9.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4613509,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长治路(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

10.会泽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4—5688819,地址:会泽县瑞丰路658号(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二楼);

1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电话:0874—3316769,地址:曲靖市翠峰路83号(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楼)。

以上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有变动,及时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另行通知。

附件: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2024年云南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135人公告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曲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曲办字〔2018〕84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4〕1号)及《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结合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135人(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15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50人,曲靖市中医医院7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属人员总量管理内人员的,按照(曲办字〔2018〕84号)文件规定纳入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范围,并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社会保险、人员流动、收入分配、工资核定、退休待遇等方面享受国家、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一)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j.qj.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报名开始之日前(2024年6月12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研升博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13日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14日,报名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174号5楼培训教室,电话:0874—3122953。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由本人填写《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且说明其理由,保证若通过面试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4届毕业生,如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24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成绩合格还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的证明等材料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面试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3.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学科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等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和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全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或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且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及所学课程内容,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并确认其报名资格。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时将确认意见及依据材料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一式2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
 
2.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本人保证书等。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即2024年6月12日及之前)。
 
(五)报名考试费
 
免笔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人员免交报名考试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的岗位,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并按要求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合格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由用人单位初审、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招聘岗位条件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届时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次审核。如果报名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相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或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四)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面试
 
(一)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必须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需取消、递减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后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岗位,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辞职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或总量管理内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或人员总量管理,招聘为编制内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招聘为人员总量管理内人员的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社会保险、人员流动、收入分配、工资核定、退休待遇等方面按照国家、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辞职等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按规定向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监督;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方案由用人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874—3413497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874—3362089
 
曲靖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0874—3331672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科)0874—3122953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874—3101482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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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人公告

 

为加快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报经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公告发布及查询
 
本次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人,详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本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zyrmyyw.com/)、沾益区人民医院公众服务平台、七彩云端、曲靖M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由沾益区人民医院公众服务平台、曲靖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查询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条件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4.2024年及以前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因工作或其它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专业说明: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免笔试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对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报考人员,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整个过程。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医院家属区六单元201)。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证件审核原件并交A4纸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3.取得住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执业证的需一并提交;
 
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5.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联系人:赵德文15331589781;刘发美13732789236;刘珺15368398152。
 
四、面试内容、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为免笔试,面试招聘,面试工作由沾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沾益区人民医院公众服务平台、曲靖M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面试方式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15分钟。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四)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在沾益区人民医院公众服务平台、曲靖M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二)面试成绩并列的处理方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面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聘用人选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优先;若再并列,则由沾益区卫生健康局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聘用程序。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等额确定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一)按照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沾益区人民医院公众服务平台、曲靖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招聘岗位由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性质为编制外用工人员。
 
(三)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福利参照编制内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改革性补贴+边远津贴+护龄+卫贴+回帖+独子);试用期满经本人申请科室同意即参加科室绩效考核。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74-3166695(沾益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74-3562689(沾益区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0874-3164827(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云南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岗位数量
 
本次拟招聘人数为3名,所招人员须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二)户籍在曲靖市辖区内,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需满半年,往届毕业生需满一年);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有机关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3.已享受完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的人员;4.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创业者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鸡头村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6032717,13769656375;
 
(三)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另附个人简历1份、学历电子备案表1份。
 
五、资格审核
 
由鸡头村街道进行初审后,再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招聘方式
 
由鸡头村街道结合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岗位需要、学历、专业、经历等实际,采取竞争择优双向自愿选择方式组织招聘。
 
七、体检及聘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和待遇
 
试用期1个月,正式录用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约3500元(含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由马龙区鸡头村街道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三年。
 
(二)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将全程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若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将及时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需保持手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联系,因联系不畅造成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由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负责解释。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鸡头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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