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2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长治市市直81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即2006年2月及以前出生)。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2月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2.“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兵教师专门岗位条件:征集地为长治市(或户籍地为长治市)退役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5.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的精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其余为女性岗。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6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angzhi.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angzhi.gov.cn/)
 
  2.网上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9:00至2024年2月26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angzhi.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简历从就读高中(中专)时填写至今,暂无工作可填“待业”。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所报岗位要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一致(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不允许高学段向下融通;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未认定的可凭成绩合格单报名,其所报岗位与成绩单上的学科学段一致。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社保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将在资格复审环节进一步审核,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月23日至2月26日每日上午10:00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4年2月27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岗位核减、合并和补报、改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需按规定核减、取消、合并招聘岗位数。“应届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兵教师岗位”“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有性别限制的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依据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的原则,该岗位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岗位,如果本单位无同等条件岗位,该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并发公告进行补报名。其他不达开考比例被核减、取消的岗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改报岗位。
 
  所有补报、改报在2月28日15:00至2月29日15:00完成,资格初审在2月28日15:00至2月29日17:00完成。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不再为报考人员组织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4)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2月22日9:00至2月27日24:00进行网上缴费。补报需要缴费的在2月28日15:00至2月29日24:00前完成。所有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款。
 
  缴费成功,请务必自行打印《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报名同时提交减免申请,并从报名网站上传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网上先缴费,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3月8日统一反馈,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交减免手续,资格初审通过后未提交减免手续,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自行打印。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面试由长治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
 
  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考试期间考生不出考场,并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提供体现资格、技能、专业方向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各类从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相关证书(件)和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在资格复审阶段,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都视为有效教师资格证,要查验相关资料,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未能体现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和讲课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由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由主管部门和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和招聘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主管部门和招聘用人单位将拟聘人选报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复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主管部门或各招聘单位。
 
  政策咨询: 0355-2192522
 
  监督电话: 0355-21925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度省、市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人社部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生在省直及各市发布的所有岗位中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如重复报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4年2月21日

2024年山西长治市黎城县引进人才招聘4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8)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附件4)。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黎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黎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明确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等内容。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黎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写《黎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红底免冠数码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报考信息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结束,报考申请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若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要求,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按要求取消、核减或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岗位取消、核减或调剂另行公告。考生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具体核减、取消、调剂岗位招聘名额情况及改报时间,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后,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退还报名费。医疗卫生岗位,开考比例不受限制。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7月6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5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执行。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及之后的各个招聘环节都必须携带,否则,不得参加。
 
  3.考试
 
  (1)笔试
 
  详见《黎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工作公告》,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事业单位的卫生岗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理论》;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社会管理等。
 
  卫生基础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医学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等。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阅卷工作结束后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卫生岗位采取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实践技能掌握程度等。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需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有关事宜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5.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二、人才引进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7.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引进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引进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黎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3)要求为准。
 
  (四)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告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明确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等内容。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黎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写《黎城县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红底免冠数码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所填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结束,报考申请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开考比例不受限制。
 
  (4)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否则,不得参加。
 
  3.考试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超5:1的,该岗位报名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超过5:1的,该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先进行笔试。
 
  (1)笔试
 
  详见《黎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工作公告》,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阅卷工作结束后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人数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引进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需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如只有面试一个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有关事宜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引进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5.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引进人员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三、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应聘人员、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监督电话
 
  为确保本次公开引才及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355-8995562
 
  监督电话:0355-656510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公告均会提前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及相关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希望广大考生随时、密切关注网上公告。
 
  2.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3.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5:专业目录.zip (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
 
  黎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山西长治市上党区引进人才和招聘19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30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7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30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7名(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72名、卫生系统58名、其他事业单位37名);到村任职大学生(社区)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1:《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和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应届毕业生实施倾斜政策,本次招聘考试设置应届生专门岗位59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其中2个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见《招聘简章》)为“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二、公开引进和招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简章》为准;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长办发〔2019〕35号)通知精神,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置,即各学科岗位将设“岗位数/2”取整数男性岗,其余岗位为女性岗;
 
  6.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限上党区户籍或生源地大学毕业生,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可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限制,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的人员都可以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报考乡镇卫生院可不受学历限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或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
 
  (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
 
  (8)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公开引进和招聘程序
 
  公开引进和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1.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和招聘公告、考试公告、相关表格、承诺书等均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shangdangqu.gov.cn。请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时刻关注。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7月2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6日18∶00期间登录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angqu.gov.cn)提交报名申请,在网上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本人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
 
  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报名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兵役、乡村医生、有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不予认可。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需载明教师资格证书学段学科,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上传照片要求
 
  (1)必须保证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辩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2)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尺寸34*45毫米,格式jpg,文件不能大于30KB;
 
  (3)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肩,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照片需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报名费用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每人100元。
 
  5.资格初审和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在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到 2024年7月7日18∶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6.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100元/人),截止2024年7月7日18∶00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7月2日至7月6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7月7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证明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及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招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费用减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同一学科男(女)性别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不达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并将其转为相应同等条件公开招聘岗位。
 
  凡报考人数不达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无需考生重新改报,相关信息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angqu.gov.cn)发布公告。
 
  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需使用注册时的登录帐号及密码,请务必牢记。
 
  7.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
 
  考生按公告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引进和招聘考试
 
  (一)考试
 
  1.笔试时间
 
  公开引进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超5∶1,该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超过5∶1,该岗位报名人员与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共同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科目与内容
 
  基于事业单位不同招聘岗位对人的能力素质要求不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根据人社部《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分为综合管理类A、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三个类别,具体要求可以对照附件3查阅),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形式为三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angqu.gov.cn)
 
  查询成绩及排名。
 
  4.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公开引进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超5∶1,该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超过5∶1,该岗位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公开引进和招聘人员均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②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还需提供退伍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闱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
 
  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
 
  公开引进人才如只参加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序排列;如公开引进人才参加笔试,与公开招聘人员一样,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在网上公告。考试综合成绩并列入闱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闱,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一场加试,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综合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引进人才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人员参加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序选岗,并签字确认。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出上党区,教育、卫生系统招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出上党区本系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严肃公开引进人才和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和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934385118,18003552500 ,监督电话:0355-8089250,0355-8089021)。
 
 
 
 
  长治市上党区公开引进和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山西长治市上党区引进人才和招聘19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30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7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30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7名(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72名、卫生系统58名、其他事业单位37名);到村任职大学生(社区)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1:《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和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应届毕业生实施倾斜政策,本次招聘考试设置应届生专门岗位59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其中2个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见《招聘简章》)为“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二、公开引进和招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简章》为准;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长办发〔2019〕35号)通知精神,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置,即各学科岗位将设“岗位数/2”取整数男性岗,其余岗位为女性岗;
 
  6.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限上党区户籍或生源地大学毕业生,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可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限制,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的人员都可以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报考乡镇卫生院可不受学历限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或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
 
  (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
 
  (8)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公开引进和招聘程序
 
  公开引进和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1.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和招聘公告、考试公告、相关表格、承诺书等均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shangdangqu.gov.cn。请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时刻关注。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7月2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6日18∶00期间登录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angqu.gov.cn)提交报名申请,在网上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本人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
 
  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报名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兵役、乡村医生、有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不予认可。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需载明教师资格证书学段学科,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上传照片要求
 
  (1)必须保证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辩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2)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尺寸34*45毫米,格式jpg,文件不能大于30KB;
 
  (3)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肩,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照片需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报名费用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每人100元。
 
  5.资格初审和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在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到 2024年7月7日18∶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6.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100元/人),截止2024年7月7日18∶00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7月2日至7月6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7月7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证明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及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招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费用减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同一学科男(女)性别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不达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并将其转为相应同等条件公开招聘岗位。
 
  凡报考人数不达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无需考生重新改报,相关信息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angqu.gov.cn)发布公告。
 
  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需使用注册时的登录帐号及密码,请务必牢记。
 
  7.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
 
  考生按公告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引进和招聘考试
 
  (一)考试
 
  1.笔试时间
 
  公开引进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超5∶1,该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超过5∶1,该岗位报名人员与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共同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科目与内容
 
  基于事业单位不同招聘岗位对人的能力素质要求不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根据人社部《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分为综合管理类A、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三个类别,具体要求可以对照附件3查阅),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形式为三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dangqu.gov.cn)
 
  查询成绩及排名。
 
  4.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公开引进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超5∶1,该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超过5∶1,该岗位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公开引进和招聘人员均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②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还需提供退伍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闱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
 
  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
 
  公开引进人才如只参加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序排列;如公开引进人才参加笔试,与公开招聘人员一样,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在网上公告。考试综合成绩并列入闱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闱,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一场加试,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综合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引进人才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人员参加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序选岗,并签字确认。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出上党区,教育、卫生系统招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出上党区本系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严肃公开引进人才和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市上党区2024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和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934385118,18003552500 ,监督电话:0355-8089250,0355-8089021)。
 
 
 
 
  长治市上党区公开引进和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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