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淮安市属及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招聘193人公告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5日期间出生)。应聘退役军人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是指:从我市入伍或我市生源或公告发布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服役期满依法退出现役的人员。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7.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政治面貌、相关资格证书等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6:00)前取得。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9月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3月1日09:00-3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日09:00-3月6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日09:00-3月6日16:00。

3月5日16:00后系统不接受报名,已报考人员不能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表》中的笔试类别确定,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68563。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其他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体检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区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由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公示结束后,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政策咨询

2024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学历、回避等相关政策详见附件《2024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各事业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0517-83606182。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7-12380-11。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2024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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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1.集中时间:2024年5月30日(周四)上午6:30(未按时集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集中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前广场
 
  3.集中体检须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费用现金430元(如进行复检需额外付费),应聘人员须在体检集中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资格复审时已提供的人员无需再次提供);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4.体检需空腹;需测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带眼镜;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慎服相关药品。
 
  5.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6.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
 
  7.参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交带队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携带通讯工具者,无论是否使用均以作弊论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8.参检人员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9.参检人员可对体检组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有不规范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须当场如实向监督人员反映。参检人员之间也要加强互相监督。
 
  10.实验室有关项目(尿常规、血常规、血生化)可以复检一次,其它项目如血压、视力等项目均当场复检,复检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11.体检医院负责接受被体检者的咨询并负责对体检结果进行解释。
 
  12.参检人员自备口罩、黑色签字笔一支,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517~80928082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江苏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人公告(第二批)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以精神科、心理科、神经科、睡眠医学科四大优势专科为特色的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国家级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国家二级癫痫病诊疗中心,是“淮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淮安市心理卫生中心、淮安市癫痫治疗中心、淮安市帕金森病诊疗中心、淮安市心理咨询中心”5大中心的挂靠单位,是徐州医科大学淮安临床学院、济宁医学院淮安精神卫生临床学院,拥有淮安市神经电生理重点实验室, 普通精神科、医学心理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双相障碍科、神经内科、睡眠医学科、司法精神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老年精神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医院作为苏北地区精神、神经疾病治疗、康复、预防、鉴定及心理咨询的权威机构之一,享誉省内外。目前,编制床位840张,实际开放床位1350张。在职职工808人,其中中高级职称447人,副高及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47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名,江苏省双创博士1名,江苏省双创人才1名,省333人才3名,市333人才19名,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日均门诊近600人次,年住院近1万人次,外埠患者占比近50%,辐射淮安及周边2000多万人口。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01、03、04岗位,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年龄25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三、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周二)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jshasy.com/),下载并填写《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下载后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表格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01、03、04岗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5)03岗位提供内镜操作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如内镜进修结业证书等。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8)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好姓名加报考岗位代码)。
 
  (9)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本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完成缴费确认的,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备注: 请在规定时间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本人。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我院工作人员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发给《面试通知书》,并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名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1)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知识。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
 
  1.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下同),并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体检由本院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到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认可既往工龄。工资待遇:01-06岗位参照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07岗位按照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确认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行风建设科 0517-80833036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科 0517-80831890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招聘教师170人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7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40周岁以下为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3.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4.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2024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与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关资格条件(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表》)。除上述明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6.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24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2)执行。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1年12月13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846_751778/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2:00;
 
照片上传及审核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友情提醒】6月13日16:00后系统不接受报名,已报考人员不能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9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一经完成缴费不予退费。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09:00-10: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0日—6月21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927_21322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3516910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改革、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毕业生还需提供与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和档案托管证明(附件4);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附件4);(3)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与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协议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与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并按协议相关要求执行。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材料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包括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应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技能考核。①备课。应聘人员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围绕模拟上课课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模拟上课结束后上交书面备课教案。评委根据应聘人员模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④应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内容现场指定,考生自备技能展示的相关物品。技能考核时间为5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工作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0517-83516910、0517-83516606、0517-83516935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七纪检组: 0517-83516156。
 
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516773。
 
八、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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