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内江市威远县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优化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结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公办学校公开考调139名城区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本县农村公办学校考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调学校及名额
 
  共7所学校考调139名教师,详见《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考调城区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
 
  4.须有在农村公办学校(含乡镇高完中,不含严陵镇城区学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现聘任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
 
  5.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岗位须与现任教学段学科一致或任教以来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任教学段学科3年及以上经历(须由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并经党组织书记审签后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应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7.报考者须经本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其中二级学校教师须经中心学校党组织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校级干部须出具相关部门同意报考书面审签材料);
 
  8.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近五年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不符合政策规定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威远县教师进修学校大礼堂(咨询电话:0832-8222295)。
 
  (四)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
 
  2.校级干部须出具相关部门在本人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书面审签材料。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威远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加分登记表》1份(附件3)及相关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报考者登录威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weiyuan.gov.cn/)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审查合格,其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五)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六)参与考调教师工作业绩加分
 
  参与考调教师在报名参考时提供相应获奖文件或证书,按以下不同类别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3分。工作业绩加分情况在面试前公示。
 
  1.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最美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班主任、育人标兵、教学标兵、“四有”教师、最美阳光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十四类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荣誉称号,可累计计分;同一类型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2.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教育新星、拔尖人才等六类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荣誉称号,可累计计分;同一类型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优秀学科教师奖、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按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奖项,可累计计分;同一类型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4.近五年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素质教育评估各单项先进个人(德、智、体、美、劳、科技、卫生、特殊教育、“双减”、控辍保学、优质生源稳控、学前教育)和教学质量考核先进个人的,按省级0.5分、市级0.3、县级0.2计分。规定年限内获多项奖项,可累计计分;同一类型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5.近五年作出特殊贡献的:经组织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并合格完成援彝援藏支教任务的,加2分;合格完成“三区”支教任务的,加1分。在工作单位满最低服务年限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交流轮岗到城区学校并合格完成城区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教师,每满一年加0.5分。交流轮岗人员需提供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近五年计算时间从2019年3月3日起至本次报名首日止。所有加分材料的时间均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五、考试
 
  本次考调只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考调学科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该开考条件的,按此条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考聘岗位的考生不调剂。考调岗位调整情况通过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即现场无学生听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聘数量),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考试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含递补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六、考察
 
  (一)考察对象的确定
 
  面试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如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2019-2023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以身份证为准)。以上条件都相同者,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高者优先。
 
  (二)考察方式及内容
 
  考察工作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水平、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由原所在单位根据拟调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考察递补
 
  考察结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不少于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和调动
 
  (一)选岗按照公告的岗位,拟调人员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定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本人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调人员自动放弃选岗或选择考调岗位后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办理调动手续:通过考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调人员,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
 
  (三)考调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联系电话: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0832-8222295(咨询)、0832-8222067(监督)。
 
  十、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四川内江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动办)直属事业单位内江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工程技术人员1名;
 
  (二)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三)单位性质:公益一类。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在职人员须征得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
 
  2.取得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类、土木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管理、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市国动办,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1号;联系电话:0832-2279680。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内江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1);
 
  5.资格审查:市国动办会同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1.考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为1:3即可开考。如达不到该比例,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2.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国动办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4.考核结束后,由市国动办根据考核结果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考核工作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国动办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市国动办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开展,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考核招聘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适应度等情况,同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市国动办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市国动办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按程序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保证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由市国动办和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79680。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29660。
 
  附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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