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宜宾市屏山县审计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屏山县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程类编外聘用人员2名,主要从事投资审计移民结算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岗位

名称

招聘

名额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辅审

人员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土木类、建筑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工程造价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同时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证书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6日(4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11楼1110。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屏山县审计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报名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审计以及工程造价知识的掌握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前3名进入面试,如与第3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由考生本人参照事业人员体检项目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2.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离职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bp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身份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年度目标绩效奖励按不超过1.2万/年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其他就业招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者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31-5700985
 
  本公告由屏山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屏山县审计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宜宾市翠屏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翠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岁,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等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考名额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笔试开考前由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会同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社工部,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岗位名额,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至2024年7月1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按网络提示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翠屏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20kb—30kb的JPG格式近期标准免冠照片,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信息,及时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确认缴费。笔试岗位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6月27日至7月2日24:00内,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科50元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五)加分审核。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在笔试折合成绩的基础上加分:
 
  类别一: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加2分。类别二: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人员(此处所称“社会工作专业”是指研究生、本科、专科的专业名称为社会工作专业),加1分。类别三:对获得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加3分、2分、1分。类别四:对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县(区)委、县(区)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人员、分别加3分、2分、1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2.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7月2日至7月3日(9:00至12:00,14:00至18:00)内,自行携带与加分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组织二股(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80号5号楼四楼407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加分情况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请报考者保持密切关注,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考试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笔试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费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3日10:00至7月5日24:00内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理论知识测试》,重点考察报考者掌握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理论知识测试》×50%)+加分。
 
  (二)资格复审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缺考科目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另行通知。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1)符合报考限翠屏区“网格员”报考岗位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党工委提供的“网格员”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应注明所属社区、网格员类型及聘为“网格员”时间);
 
  (2)符合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对户籍地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
 
  满分100分,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选岗、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以加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加分分值还相同的,则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相关规定
 
  (1)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上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由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会同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社工部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岗位一至岗位三拟招用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因选岗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后统一重新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选岗。
 
  (四)公示
 
  1.拟招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3.对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宜宾市翠屏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与社区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七、温馨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其他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递补、招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201711
 
  监督电话:0831-8213917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宜宾市南溪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南溪区委党校4楼411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④在南溪区南溪街道、仙源街道服务满半年及以上的在岗社区综合网格员需提供任职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并由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⑤在全市城市(城镇)社区担任正职或副职干部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印证资料;⑥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岗位调整:本次招聘确认报考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笔试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取消或调剂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区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7月13日)。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获得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2分、3分、5分。同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查询。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布。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六)岗位选择
 
  对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经宜宾市南溪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南溪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四、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6857。
 
  附件: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宜宾市南溪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南溪区委党校4楼411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④在南溪区南溪街道、仙源街道服务满半年及以上的在岗社区综合网格员需提供任职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并由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⑤在全市城市(城镇)社区担任正职或副职干部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印证资料;⑥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岗位调整:本次招聘确认报考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笔试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取消或调剂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区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7月13日)。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获得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2分、3分、5分。同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查询。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布。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六)岗位选择
 
  对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经宜宾市南溪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南溪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四、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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