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六安市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载信息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3月18日至3月22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查看。
 
  5.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4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舒城县,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4月1日上午8:00-12:00期间,携带笔试准考证、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舒城县人社局事业股(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周瑜大道县人社局五楼5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8689053)申报加分事宜(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舒城县人社局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每科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设定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均含加分。
 
  六、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入围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并进行公示。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具体详见附件2有关问题解答)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七、专业测试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需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全部外聘。
 
  八、合成总成绩
 
  招聘岗位按以下办法合成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舒城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舒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 2024年度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89053(舒城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舒城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安徽六安市叶集区教师选调50人公告

 

为健全教师流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县管校聘”工作,有效缓解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师资紧缺问题,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到叶集明强学校、叶集实验学校、平岗初中、叶集二小及叶集一小等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拟公开选调50名教师,其中小学教师32名,初中教师18名。具体选调学科详见《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教师选调学科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
 
除五所选调学校外的叶集区公办学校在编中小学教师。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满一年及以上(教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3.学历、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低于本学段教师资格,具备所任学科专业或所任学科教师资格。
 
五、选调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从叶集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2),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区行政中心635室)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相一致,并真实无误。
 
六、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审查,7月10日前完成审查工作。
 
七、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所授学科课本内容,采取无生上课和问答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问答5分钟。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3.成绩计算:考试总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问答20分。总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地点:叶集二小。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领取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区行政中心635室),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八、结果运用
 
根据各学段各学科的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个选调名额合成总分相同,以无生上课分值从高到低选定。拟选调名单将在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三天,接受监督和举报。
 
九、调动
 
同一学科报考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2776323、2776308
 
监督电话:0564-2776326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3人公告

 

为满足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共计1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面向广大社会男青年;
 
4.年龄要求为18至26周岁(1997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2照及以上者,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6. 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9.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4.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6.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1.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调休8天。
 
2.工作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皋城路消防救援站(三十铺镇长淮路)、张店镇消防救援站(张店镇椿石路),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
 
四、工作待遇及薪金
 
1.按照政策规定为专职消防员缴纳 “五险一金”。另外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保障标准,统一为政府专职队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1次免费体检;
 
4.享受工会福利,优秀专职消防员可享受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待遇;
 
5.专职消防员纳入金安区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年薪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聘用满一年后,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随个人工作年限、实际表现逐年递增。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8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东门一楼值班室(金安区宁承路望城特勤站)。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审查表》(详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个月内个人征信合格报告;
 
(5)各类个人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6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电话通知领取《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主动及时联系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
 
1.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2.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只测一次,不得补考。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内容和达标成绩详见附件2),总分100分,从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人员中(考生各单项体能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其中1500米占总分50%,俯卧撑占总分20%,100米占总分3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体能测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体测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以及能否本职岗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根据总成绩(体能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体检其他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出现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
 
2.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重新续签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人员,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按考生总成绩(体能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3263053
 
监督电话:0564-3263056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3人公告

 

为满足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共计1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面向广大社会男青年;
 
4.年龄要求为18至26周岁(1997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2照及以上者,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6. 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9.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4.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6.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1.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调休8天。
 
2.工作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皋城路消防救援站(三十铺镇长淮路)、张店镇消防救援站(张店镇椿石路),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
 
四、工作待遇及薪金
 
1.按照政策规定为专职消防员缴纳 “五险一金”。另外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保障标准,统一为政府专职队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1次免费体检;
 
4.享受工会福利,优秀专职消防员可享受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待遇;
 
5.专职消防员纳入金安区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年薪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聘用满一年后,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随个人工作年限、实际表现逐年递增。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8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东门一楼值班室(金安区宁承路望城特勤站)。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审查表》(详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个月内个人征信合格报告;
 
(5)各类个人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6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电话通知领取《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主动及时联系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
 
1.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2.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只测一次,不得补考。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内容和达标成绩详见附件2),总分100分,从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人员中(考生各单项体能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其中1500米占总分50%,俯卧撑占总分20%,100米占总分3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体能测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体测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以及能否本职岗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根据总成绩(体能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体检其他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出现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
 
2.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重新续签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人员,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按考生总成绩(体能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3263053
 
监督电话:0564-3263056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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