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名,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见《2024年度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公告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先锋网(www.masxf.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
 
  四、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度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5个类别(中小学教师类细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2个小类,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6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市。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含加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4月1日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鉴定表)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湖南东路900号市人社局5楼506室,联系电话:0555-2366833 )申报加分事宜。
 
  对于报考定向招聘“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入伍的退役士兵”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按规定申请加分。上述人员于4月1日14:30-17:30期间,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退出现役证书、立功受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安置地县(区、园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见附件3《2024年度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以上人员排名情况。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人员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合成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成绩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方案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按规定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668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一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5-8880239(网络报名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555-8358517(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各招聘单位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2024年度马鞍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涉及咨询具体报考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的,请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咨询。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市中医院招聘33人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规定及要求,2024年马鞍山市中医院拟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中医院始建于1978年7月1日,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医院编制床位数480张。现有在岗职工574人,其中中高级职称301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56人。现有“十二五”国家中医重点建设专科1个(康复科)、省中医重点建设专科3个(康复科、骨伤科、肛肠科)、“十三五”省中医重点建设专科2个(肿瘤科、骨伤科)、省中医重点培育专科1个(糖尿病科)、“十四五”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个(肿瘤科)、省中医优势专科2个(肿瘤科、骨伤科)、省管市建临床重点专科1个(骨伤科)、市重点专科3个(脊柱专科、肿瘤科、康复科)。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岐黄学者程海波教授、影像学居胜红教授)2个、长三角青年岐黄学者曹鹏工作室1个、安徽省首批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太平魏氏内科流派)1个、安徽省名老中医、名中医工作室5个。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33个,具体见《2024年马鞍山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24年马鞍山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大专”指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指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4.岗位计划中的“职称”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5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马鞍山市中医院网站(https://www.maszyy.net/)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0日8:00至7月5日17:30(报名时间段外网络报名资料不受理)。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马鞍山市中医院网站(https://www.maszyy.net/)下载《2024年马鞍山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后发送至马鞍山市中医院电子邮箱(masszyyrsk@163.com),邮件主题须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1)、护理(012-013)岗位:2024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岗位:2024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马鞍山市中医院南院5号楼4楼组织人事科,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只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4)《2024年马鞍山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5)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
 
(6)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证件照1张;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单等;
 
(8)高中起点学历需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丢失可提供学校毕业证明原件。
 
(9)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备注栏)。
 
(10)马鞍山市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或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儿科(017)、ICU(018)、骨伤科(019)、妇科(020)岗位采取综合面试方式。
 
金家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0)、医务科(014-015)、信息科(016)、党政综合办(021)岗位采取笔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
 
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1)、护理(012-013)岗位采取笔试、技能考试、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
 
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大于3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加综合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小于等于3时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
 
(1)笔试
 
①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1)、护理(012-01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个半小时(90分钟,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护理岗位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合格分数线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最高1:3比例确定进入技能考试环节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技能考试。
 
②其他岗位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个半小时(90分钟,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合格分数线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最高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马鞍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技能考试和综合面试。
 
(2)技能考试:护理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以技能操作方式考察考生的护理基础技能,以“临床护理操作规范”为标准评定。考试范围以临床常用操作为主,操作时长根据具体抽签项目决定。桃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1)、护理(012-013)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2.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考试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8:30开始
 
(3)综合面试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马鞍山市中医院南院4号楼10楼
 
3.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后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马鞍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考试方式为笔试、技能考试和综合面试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的,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计划拟招聘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马鞍山市中医院网站(https://www.maszyy.net/)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一)录用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管理,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二)新进人员参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和市中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5-2776281(马鞍山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5-2773981(马鞍山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0555-236650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3:承诺书.doc
 
 
马鞍山市中医院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市民政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市属有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指标的通知》(马机编办〔2020〕5号)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马机编办〔2019〕66号)精神,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16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马鞍山市民政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基层工作经历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17办公室(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比例应不小于1:3,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备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人力资源招聘群"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001岗笔试内容:财务专业知识;002岗-007岗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003岗(护理员)、005岗(维修工)报名人数超过1:5则组织开展笔试。
 
(3)004岗(康复治疗师)、006岗(护士)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直接进行面试。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
 
(2)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马鞍山市民政局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办法按照招聘岗位所在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选聘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选聘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般3年。
 
招聘单位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待遇参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编办制定的《关于印发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人社〔2020〕13号)要求执行聘用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人力资源招聘群"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0555-236685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0555-8368848(市民政局)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民政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安徽马鞍山和县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校园招聘相关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程序。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0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4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统一在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x.gov.cn/)、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以及高校官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以及省外高等医学院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2);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香港、澳门大学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岗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将同时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及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同时在学校报名现场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联系方式
 
2024年5月15日-1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合肥全季酒店(安农大地铁站店)一楼
 
电话:18365284029
 
2024年5月18日-2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蚌埠南站万达悦华酒店一楼(龙子湖区学府路88号)
 
电话:18365284029
 
报名材料:报名时,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仅留存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和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等材料。
 
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审查。
 
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1日,具体地点和时间以电话、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1:2。
 
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过多,经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
 
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七位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位考官的平均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场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岗位没有笔试环节的如出现同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有笔试环节的,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5:5的方式确定最终成绩,如最终成绩相同,面试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和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报批和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期限最低5年(新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和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5—5312733(和县卫健委)
 
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5313020(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和县卫健委 和县人社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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