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柯城区交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柯城区加快打造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本次招聘面向品学兼优的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
 
4.年龄和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7:00为止,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请合并放在1个PDF文档中,并以“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及报名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17706706886@163.com。
 
1.《2024年衢州市柯城区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如无法提供的对象需提供书面说明);
 
4.研究生和本科毕业院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单(含本专业成绩排名),政治面貌证明: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6.能反映个人技能特长、在校表现、学术科研水平等的相关材料,含各类荣誉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担任职务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等。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比选
 
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学业成绩、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若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或资格比选有困难的岗位,可组织开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
 
(四)面试面谈
 
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
 
面试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1.经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3.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由招聘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5年。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
 
(二)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22579,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三)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解释。联系电话:0570-3025939,0570-302625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浙江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人公告

  整理了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相关备考资料,包含真题、时政常识等,点此咨询客服免费领取。
 
  
 
  为满足我区公安系统工作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21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4年3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40周岁(1984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4日期间出生);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5.非衢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地相对固定居住场所的相关材料;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3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要求的学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7.考生报考需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报名地点:衢江区信安东路39号衢江公安分局一楼西门卫。
 
  报名联系人:黎警官  15857088445, 0570-3689510。
 
  报名材料:
 
  (1)经本人确认签字的《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籍信息资料或学校相关证明);
 
  (5)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或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
 
  2、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计划数。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共三项。《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通用)》详见附件3。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测试1次。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入围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报考人员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该公告的信息网站对应栏目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纳入到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入库对象聘用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八)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列公安辅警编,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年终考核奖、体检、表彰奖励等其他福利待遇另计,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缴,岗位不同略有差异。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
 
  (四)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浙江衢州市柯城区面向全省选聘教研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推进我区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实施,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研员、评价教研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柯城区教学研究室(柯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心理健康、评价教研员各1名(如无适岗人选可核减选聘人数)。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及教研员(含柯城区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科研工作,为人正派,作风务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较好,教育科研业绩较突出,具有较强的教研活动组织能力、指导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3.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历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近10年来取得以下教学教研业绩之一的:
 
(1)在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选聘岗位相关的高质量教学教研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论文2篇及以上;
 
(3)主持或执笔过1项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结题并获奖,且研究成果推广成效明显。
 
6.申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研员岗位的,还需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相关教学业务称号,且需具备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A证或取得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评价教研员岗位的,还需对评价工作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具备一定的评价工作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运用信息技术开发评价工具、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有较强的材料撰写能力。
 
7.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柯城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3.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提交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论文与课题等)和其他与选聘岗位有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原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比选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对象,进入比选环节,根据报名对象的资历、业绩和岗位适配度等进行综合比选,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面试
 
(1)心理健康教研员面试形式为评课、问题答辩和即席演讲。
 
①评课时间30分钟(其中观看课堂实录20分钟,评课10分钟);
 
②问题答辩时间20分钟,问题由评委根据本学科评课内容当场设置,并提问和追问;
 
③即席演讲时间8分钟(其中准备3分钟,演讲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评课40分,问题答辩40分,即席演讲2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评价教研员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问题答辩和即席演讲。
 
①技能测试时间120分钟;
 
②问题答辩时间20分钟,问题由评委根据评价教研员岗位实际当场设置,并提问和追问;
 
③即席演讲时间8分钟(其中准备3分钟,演讲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60分,问题答辩30分,即席演讲1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区教育局在录用过程中对体检对象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进行复检。
 
2.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选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3.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入围人选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承诺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及以上。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本次选聘程序进行操作。
 
2.各有关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做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将责令教学研究室予以解聘;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立即终止办理手续。
 
4.本次选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和区人力社保局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浙江衢州市柯城区面向浙江省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6人公告

 

为加强柯城区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主城区教育优势,创设名优特师最优成长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合计6名。现就有关公开选拔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优秀中小学教师,试用期(见习期)内和未满当地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教师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敬业爱岗,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近三年岗位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4.申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相符,相应学科教学时间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时间计算截止为2024年9月1日);
 
5.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6.除符合1-5款条件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高级教师或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或国内知名教育专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2)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名校长或名班主任,或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省级教坛新秀,或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3)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县(区)级名师,或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县(区)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由教育行政部门(含业务部门)组织,下同],或县(区)级及以上青年拔尖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县(区)级教坛新秀,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说课比赛或学科素养大赛获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注:上述各类荣誉和获奖情况以柯城区教育局认定为准。聘用后,相应教师若符合柯城区《关于深化实施“聚智柯城”人才工程推动柯城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发2021〕1号)文件中的人才要求,任期内将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津贴补助等。
 
三、学科及选拔人数
 
图片.png
 
视报名对象情况,可对选拔指标数适当调剂。高中教师(不包含职高教师)也可申报相应学科岗位。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日。
 
2.报名地点:柯城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地址: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联系人:王老师。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1份。
 
无法到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或将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合并至同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446404662@qq.com邮箱。邮编:324000,邮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收件人:王老师。
 
五、资格审查
 
柯城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比选后方可参加考核环节。通过邮寄报名或网上报名的外地报名对象在参加考核当天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至区教育局审查。参加考核对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另行发放准考证,报名对象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核。
 
六、考核方式及时间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为准。
 
2.考核方式:
 
(1)根据报名对象综合业绩,由初评专家组确定考核对象。正高级职称、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知名教育专家、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名校长、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所申报学科)获得者采用直接面谈的方式考核;其他类别的对象采用试教(无学生)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2)试教(无学生)和现场答辩方式:现场考核总时长为20分钟,提前40分钟备课,备课后先进行15分钟试教(试教内容为选拔学科课程),后进行现场5分钟答辩时间。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柯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拔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拔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经录用的教师,需与所聘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的服务期。
 
4.本次选拔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 3032311。
 
5.本公告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涉及个人相关问题的,可先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https://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767960/index.html)。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