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运城市平陆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报考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10.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且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不得报考。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户籍、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lu.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平陆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由平陆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3)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①打印填写《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②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经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下载打印纸质版并在验证期内。
 
  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上学时间、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并加盖学院或者学校公章)。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底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④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提供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应往届毕业生档案仍在学校存放的,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服务期限是否已满;
 
  ⑤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出具《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入伍证、退伍证(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⑥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⑦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3.缴费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8:00时,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和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费减免资格。
 
  4.开考比例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名额调整到该单位条件相同的同类普通岗位进行招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4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实行单人单桌,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一堂考完。
 
  ②笔试内容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含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报考教师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含新课程理念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③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平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10分钟。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含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考生测试内容为应试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知识储备、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讲课的方法进行。
 
  (3)面试考官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承担。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所有考生在候考室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入场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此项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平陆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习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招聘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平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不得辞职、借调或调动。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执行回避工作由用人单位审查并报领导组。
 
  (三)公开招聘工作整个过程要严肃招聘纪律。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考试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此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股:0359-880108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0359-3660158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平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8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芮城县公立医院招聘2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医疗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其中全额7名,差额2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具体为: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包括: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本次招聘的各类相关信息均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rcws--bmren--cn--01077v714ed8a.wsipv6.com/。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8:00—6月3日下午5:00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应自行承担后果。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的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的要求相符,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芮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6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芮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6月3日下午5:00前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芮城县卫生健康局213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1)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中医院专技13岗位(计算机)、县人民医院专技20岗位(会计)除外。
 
  (2)中医院专技13岗位(计算机)、县人民医院专技20岗位(会计)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取消该岗位并在笔试前公告。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rcx.gov.cn)公告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卫生岗位《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他岗位《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课考完,总时长180分钟。
 
  笔试成绩=《科目一》×50% +《科目二》×50%
 
  笔试结束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据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比例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及相关事项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有效证明。
 
  (8)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为入围面试人员,并将名单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各岗位专业水平等能力。面试考官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时,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如果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五)考察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如果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环节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签订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在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单位,也不允许报考本县外的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3022778(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359—872058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3028500(县纪委监委)
 
 
  芮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稷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公开招聘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组织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稷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  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2024年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日,公告期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网址:sxgpwb.cn/0359jssy/
 
  2.报名时间:2024年6 月1日9:00至6月5日17:00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考岗位明确具体专业的,只能以明确的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门类的,符合该门类的专业均可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海(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4年6月 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5日17:00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5.网上缴费及费用减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方法于2024年6月6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后进行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6月10日17:00前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件和证明交至人社局南四楼403室。经专人核准无误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费减免资格。
 
  开考比例
 
  (1)报考研究生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2)其他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该单位条件相同的同类普通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合并到条件相同的同类普通岗位中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改报时间为:2024年6月7日早上9:00-12:00)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7.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全程监控录像。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实行单人单桌,一堂考完。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总分100分,一堂考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笔试成绩,考生可在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具体提供材料以岗位要求为准):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等。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底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6)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档案存档证明原件;
 
  (7)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服务期限是否已满;
 
  (9)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
 
  (11)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测试内容为应试人员的知识储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从外地市抽调具有资质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
 
  (4)所有考生在候考室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入场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点封闭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各岗位综合成绩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核准后,当天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此项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习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招聘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办理县外调动及辞职手续,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执行回避工作由用人单位经审查并报领导组。
 
  (三)公开招聘工作整个过程要严肃招聘纪律。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考试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此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359-555566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15535956390
 
  六、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均不递补。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237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吸引更多人才投身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拟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2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岗位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引进方式

引进对象主要为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此次引进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双向选择面谈方式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须符合此次引进岗位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8.运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8:00期间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rcyjbm.ycrkb.com),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人社部门牵头,其中:教育部门牵头学历、专业审查,各引进单位负责对岗位引进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审核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审核和初审通过的,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2024年2月24日18:00前尚未提交审核和初审不合格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逾期则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

报名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请勿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延误报名。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及时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查阅笔试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引进笔、面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直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引进考试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暂定于3月30日,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具体详情请关注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

笔试内容分类设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成绩均为150分。两科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时长3个半小时,笔试期间考生不出考场,并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 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又分为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又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拟引进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5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人社部门牵头,其中:教育部门牵头学历、专业审查,各引进单位负责对岗位引进资格进行审查。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公告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发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

(2)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报名表一份(本人承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笔试人员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6)已经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下载打印纸质版。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应往届毕业生档案仍在学校存放的,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8)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材料(明确入党时间)。

报考岗位专业的资格审查,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入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证件(材料)不全或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详细材料及相关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教育部门组织,面试方式为讲课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授课能力;非教师岗位面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均为100分。面试相关公告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公布,请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当天,总成绩在原公告网站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公示聘用。

1.体检。由卫健部门负责,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办法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余单位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要求请关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相关公告。

2.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材料。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核查发现拟聘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引进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管理使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六、扶持政策及激励保障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运城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运城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市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可申领“人才交通卡”,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在我市购买首辆自用车办理牌照,可享受全额上牌费用补贴,由市财政负担。

(五)资金补助。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每月2000元的人才津贴。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安家补贴。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七)运城市人才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公告网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均在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引进信息。引进公告未尽事宜,由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359-2660541 0359-2660839

2.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359-6300222

3.资格审查咨询、监督电话:见附件2

4.考试咨询电话:0359-2091723(笔试、非教师岗位面试)

0359-2216358(教师岗位面试)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引进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表

附件2.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青年人才引进单位咨询、监督电话

运城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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