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链接地址:http://szwjw.szrc.cn
 
  1.报名、上传附件: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2024年6月12日9:00—2024年6月13日17:00。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后,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胥江路89号4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14日13:00—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报考岗位简介表中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或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日期将提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 wsjkw.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组织笔试的岗位,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 wsjkw.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通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专技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291938。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23179;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224092;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1.苏州市立医院  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50
 
  02.苏州市中医医院  0512-67872523
 
  03.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0512-67872523
 
  0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0512-87806026
 
  05.苏州市广济医院  0512-65792044
 
  06.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265568
 
  07.苏州市中心血站  0512-80696820
 
  08.苏州市急救中心  0512-69351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重大项目投资促进中心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及总成绩

  
 
  根据《2024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现将面试及总成绩公示如下: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苏州市发改委机关党委联系。联系电话:0512-68616053;邮箱:szfgwjgdw@126.com;通信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1号楼1053室,邮编:215004。
 
  苏州市重大项目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6月1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等文件内容,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6名(事业编)。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050岗位的报名对象为吴江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4年毕业生。
 
  6.《岗位简介表》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审核通过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s://wjjl.wphc.cn:8086。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9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电子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95×413像素,jpg或者pn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2日,每天9:00-11: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2日16: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末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卫健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招聘单位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或待审核时可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费用减免事宜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十二、招聘考试费用”。
 
  4.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最终以取得学历认证专业为准。需要专业方向的岗位,且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须按专业方向证明内容在填写专业时注明专业方向。
 
  四、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015、016岗位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笔试公告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发布。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专业见岗位表,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中公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另行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所需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发布。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直接采用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直接采用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录取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
 
  十、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缴费退费电话:0512-6316007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63160066;
 
  政策咨询及陈述申辩电话:0512-63160070;
 
  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5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2025年新版判断推理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5月30日起直播
2025年新版言语理解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600分钟精讲 点击听课
言语理解刷题课56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0万播放 5月4日
图形推理刷题课44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3万播放 5月6日
判断推理刷题《行测刷题》(国省考通用)
15万播放 4月27日
面试热点积累-申倩说面试系列(逐字稿私信领取)
200万播放 4月27日
【申倩带你学】面试系统班(如何打动考官)
2.0万播放 4月24日
23年国考申论真题精讲
15万播放 4月24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价格认定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及总成绩公示

  
 
  根据《2024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现将面试及总成绩公示如下: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苏州市发改委机关党委联系。联系电话:0512-68616053;邮箱:szfgwjgdw@126.com;通信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1号楼1053室,邮编:215004。
 
  苏州市价格认定局
 
  2024年6月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