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招聘公告

 

为全面加强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升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和水平,现公开招聘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1名。
 
二、招收条件
 
(一)部队自主择业的男性军转干部。曾担任过营(连)以上军事主官者优先,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自愿从事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综合应急救援职业健康》规定的相关身体条件;
 
(四)无违法犯罪纪录;
 
(五)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原则上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学历及条件:大专(含)以上学历。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工资8000元;转正后工资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全勤奖、执勤补助、绩效奖、超额完成奖、五险一金等,约12万元每年。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免费统一发放,包吃住。
 
(三)休息日根据工作任务视情安排,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需轮流参与值班。遇有突发事件时需带领队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任务后视情补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好《韶关市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统一压缩发送至SZHYJ8115133@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如有不明,请联系:赖先生13826310633(工作时间);办公室联系电话:8115133(唐女士)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5日。
 
(一)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能、理论、面试、政审、公示、体检等。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1.考试时间:在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
 
2.考试方式: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100、体能测试占100、面试100分,构成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政审、公示
 
用人单位联合市公安局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政审,核实有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政审通过后,用人单位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体检
 
用人单位将参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进行为期30天(试用期)封闭式集训(含15天基层队站实战训练)。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岗位工资和执勤补助,不包括奖金、高温高危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七、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韶关市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韶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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