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开放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5人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开放大学建设实际,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面向全社会考核招聘5名教学科研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海南开放大学创办于1983年9月,是直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也是我省唯一一所省属成人高等学校。学校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体,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开放大学。学校有海甸校区、龙华校区、白龙校区和五指山校区4个校区,设有海口学院等7个地方学院和15个学习中心,系统办学网络覆盖我省各市县(含三沙市)。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海南开放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及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9月31日止。
 
  投递简历邮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发送以下材料至招聘联系邮箱:
 
  (1)《海南开放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报告;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相关教学科研成果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因本次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1)成立考核小组:学校组织成员为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2)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对应聘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根据考核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相关待遇: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开放大学监督电话:0898-66256681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98-66112357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
 
  联系人:赵老师、郭老师
 
 
 
 
  海南开放大学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海南开放大学招聘16人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开放大学建设实际,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海南开放大学创办于1983年9月,是直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也是我省唯一一所省属成人高等学校。学校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体,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开放大学。学校有海甸校区、龙华校区、白龙校区和五指山校区4个校区,设有海口学院等7个地方学院和15个学习中心,系统办学网络覆盖我省各市县(含三沙市)。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海南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及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公告均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开放大学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开放大学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6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39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13
 
  (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开放大学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扫描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扫描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
 
  (8)《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辅导员岗填写并上传,见附件5);
 
  (9)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4.报名要求
 
  (1)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后时限为2024年1月1日前;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受理;
 
  (3)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确保报名时间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5.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学校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6月12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6月12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6月12日17时准时关闭。报名结束后不能申请补充申报材料。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与报考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原则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开放大学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统一教材、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结合岗位需要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本岗位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上公示3天。笔试内容如下:
 
  教辅人员及辅导员岗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技基础能力测试、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公布。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收复印件),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诚信承诺书》;在编(在岗)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辅导员岗);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前,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组建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每组7人。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抽签顺序号、面试成绩后离场。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将通过准考证、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考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体检结果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的3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由学校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进行,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
 
  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者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报考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开放大学监督电话:0898-66256681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98-66112357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
 
  联系人:赵老师、郭老师
 
 
 
 
 
 
 
 
  海南开放大学
 
  2024年5月28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