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新乡市延津县事业单位招聘132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人,其中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教育类45人,卫生类59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内容详见《2024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2、3)。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3);
 
  1.教育类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本次招聘考试。考生必须在考察阶段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人员;
 
  4.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报考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28日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17:00期间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将证件照上传到报名系统,经过报名系统自带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直接上传。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6月6日17:00)后,报考人员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7:00期间通过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通过微信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4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重新报名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重新申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者,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享受政策的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11:30,15:00至17:00时到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报名处(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安排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乡(镇)事业岗位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类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本次考试在延津县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延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11:30,15:00至17:00时到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报名处(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①加分申请表(附件4);②户口簿;③本人有效身份证;④本人入伍通知书;⑤本人退伍证;⑥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或卫生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4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乡(镇)事业岗位和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提供有关证明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察阶段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等全部考察材料。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跨县区域调动工作。
 
  3.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信息查询
 
  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等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373-7692966(县人社局)
 
  0373-7681293(县教体局)
 
  0373—7695479(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
 
  0373—7626984(县纪委监委)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本方案由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平原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共计划招聘30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与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资格条件。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者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办理聘用时,仍未取得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7.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6月7日17:00
 
  报考者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点击“平原示范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随后上传个人照片、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上传个人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或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照片不得修图。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473871532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5日9:00-6月8日17:00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附件上传不全的,应重新上传附件。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和上传附件,报名无效。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5日9:00- 6月8日17:00期间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应于2024年6月5日9:00- 6月9日17:00前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考务费60元(每科30元,共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打印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00-6月29日9:30,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考。
 
  (2)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12日9:00-12:00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考务费。
 
  (3)对短缺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同时,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考虑,一旦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务费用也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6月13日9:00至17:00到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4 年6月29日(周六)。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
 
  《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
 
  (4)加分政策。从新乡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4年6月13日9:00至17:00到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考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1)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提供)、社保记录或工资银行流水(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提供)以及其他岗位需要的材料(具体内容以面试资格确认公告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上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也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6)特殊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安排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时间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3.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限不满5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报考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五、其他
 
  (一)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开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在聘用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考务咨询电话:0373-7553178
 
  监督电话:0373-7553036
 
  咨询及监督反映时间(报名期间及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河南新乡市凤泉区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凤泉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人,其中综合类3人,教育类13人,卫生类2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但必须在考察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的视为自愿放弃。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报考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5月30日,由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s://www.fengqu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4年6月11日8:30至6月13日17:30期间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2024年6月12日8:30至6月14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8:30至6月29日17:30期间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原途径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凤泉区区府路政府院内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3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备注报名序号、联系方式;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复印件。
 
  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通过免缴费用的考生,请在打印准考证期间登陆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安排在凤泉区城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加分政策。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退役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凤泉区区府路政府院内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36室)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名单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及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持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有效身份证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通过后交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专业)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1001—24100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2001—242012)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3001—243013)采取以医疗卫生知识为基础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未按体检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的视为主动放弃)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前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5.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限不满5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0373—3918699
 
  监督电话:0373—391807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次招聘入职之前参保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河南新乡市凤泉区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凤泉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人,其中综合类3人,教育类13人,卫生类2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但必须在考察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的视为自愿放弃。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报考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5月30日,由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s://www.fengqu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4年6月11日8:30至6月13日17:30期间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2024年6月12日8:30至6月14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8:30至6月29日17:30期间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原途径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凤泉区区府路政府院内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3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备注报名序号、联系方式;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复印件。
 
  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通过免缴费用的考生,请在打印准考证期间登陆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安排在凤泉区城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加分政策。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退役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凤泉区区府路政府院内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36室)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名单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及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持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有效身份证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通过后交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专业)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1001—24100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2001—242012)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3001—243013)采取以医疗卫生知识为基础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未按体检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的视为主动放弃)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前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5.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限不满5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0373—3918699
 
  监督电话:0373—391807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次招聘入职之前参保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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