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教育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4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8日之后出生)。
 
5.户籍要求以2024年6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要求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在册的龙泉市教育局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所需的学历证书;其余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2024年6月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8.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龙泉市教育局1楼大厅(龙泉市华楼街399号)。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2024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张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参考附件4)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其中“专任教师2”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专任教师1”岗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学前教育教师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第三中学(龙泉市金沙路23号)。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反映问题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须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5.龙泉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6.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卫生事业;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外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5月6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系统里的填报说明,按要求和提示操作,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5日11: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5月7日9:00-5月14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15日16: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龙翔路228号市卫生健康局312室(0578-7262763)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2953689044@qq.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5月18日下午14:00—15:30
 
笔试科目: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计划表。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龙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龙泉市外委培生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面试形式分为实践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
 
护理类岗位(岗位代码为07、12-16、18、19)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具体从《2024年护理类岗位实践技能操作项目表》(详见附件3)中抽取2项(分数各占50%)进行;
 
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护理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0%;
 
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2023、2024届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入编满2周年后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将予以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各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和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审查确定。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三)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262729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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