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运城市新绛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9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和晋人社厅发〔2024〕2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全额23名,差额76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新绛县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4 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9.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
 
  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sxgpwb.cn/0359ycxj/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6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红底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20KB以下;不得身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新绛县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相关目录设置。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 7日12: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7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考试共两科,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新绛县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近期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近期证明。申请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拍照,并连同自己的姓名、报名序号于7月7日17:00前上传至邮箱xjxwsjrsg@163.com进行网上办理减免手续。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完成缴费的考生,请在公告的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政策规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专业实践能力等)。
 
  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
 
  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考完,时长18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新绛县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证明。
 
  (5)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本人档案或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放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外地市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资格和档案进行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含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因其他原因放弃、取消应聘资格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一律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介绍信》。用人单位持《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4.聘用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新绛县引进优秀人才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暂行办法》“高素质青年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五、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组织、纪委、编办、财政、人社、教体、卫健、公安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一经查实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实施方案》由新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0359—7529926
 
  监督电话:0359—75273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新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运城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6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运城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室(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3.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运城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9-2660886
 
  监督电话:0359-26600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运城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6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运城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室(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3.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运城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9-2660886
 
  监督电话:0359-26600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西运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运城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6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运城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室(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3.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运城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9-2660886
 
  监督电话:0359-26600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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