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招聘200名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道里区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2024年上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渠道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hrbdl.gov.cn/(进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二)守护道里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出差、巡逻、看护等各种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4.具有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双城区、阿城区、呼兰区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出生);
 
  6.退役军人设置专岗,职位代码为FJ03至FJ04,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
 
  7.学历取得时间要求:如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系列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予以取消招聘资格。已毕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视力、净身高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党籍、团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现役军人或者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见义勇为表彰的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同步上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线下报名。
 
  1.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业技术学院新阳校区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95号)
 
  2.报名时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每天9:00-12:00、13:00-18:00)
 
  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需携带全部的材料至报名地点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事项。现场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名多个岗位。
 
  3.需要现场提报的主要材料有: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蓝色背景);
 
  (2).本人户口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报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党校及部队所属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需提供入学报名表或成绩单、毕业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佐证材料;
 
  (4).退役军人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入伍登记表和退役登记表复印件;
 
  (5).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 3)本人签字、按指纹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报原件。
 
  (7).《报名表》(见附件4)填写完整并按规定在需手写位置抄写相关语句并签名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报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凡因信息填报不全、资料缺失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 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该招聘岗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三)通过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现场直接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两科科目为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等)开考前上交,如未上交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3日后,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查询网址详见准考证标注网站。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示3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发布。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公安、司法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优先、有驾驶证者有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九、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体能测试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备注:女性在生理期、怀孕期、流产后恢复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延期申请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于体测日当天上交,如未按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延期时限最多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超期后,即视为主动放弃。
 
  (三)未通过体能测试者、放弃体测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2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包括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由考生本人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对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此次招聘考试成绩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已聘用人员出现离职、解聘等情形,按招聘考试成绩和流程依次递补聘用。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道里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三、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451-86670177
 
  2.监督电话:0451-86620688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15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基层医疗专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6/c01_995109.shtml
 
  3.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5.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身体健康。
 
  3.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4.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7月3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到拟应聘单位所在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或电话、网络报名(通过网络发送相关证件电子版),并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形式以各区、县(市)政府官网通知为准)。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其中岗位代码为202402001、202402002、202402003的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可不低于1:2(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原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详细情况请关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9日。
 
  2.报名地点:详见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同区、县(市)岗位不可重复报名)。
 
  4.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3)。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请关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6.笔试准考证发放。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按照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通知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7.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日。政策加分审核合格人员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两周内,请登录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479。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基层医疗专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聘专职教师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思政课教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哲学专业课的教学工作,并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哲学等相关领域研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近学科博士学位。
 
  5.副高级及以上岗位应聘者要求不超过40周岁,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近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研究成果。
 
  6.中级岗位应聘者要求不超过35周岁的优秀博士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研究成果突出,表达能力强、教育教学潜力大。
 
  三、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岗位待遇按照学校相应政策执行。
 
  四、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人员中,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6个月以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等情况,学校有权不保留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将申报材料和其他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shiying83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姓名”。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后续根据报名情况,择机组织审查面试评审。
 
  2.资格审查。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查应聘者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年龄、业绩水平等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3.面试。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含试讲)。
 
  4.体检与考核。应聘者需提供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医院或三甲医院的近期体检报告。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函调、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招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人事处。
 
  5.审批。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对应聘者有关情况进行复审把关。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人力资源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提请校长办公会议聘任。
 
  6.公示。人事处依规对审议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10478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事处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招聘辅警5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哈尔滨市南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因工作需要,第二批次招聘辅警5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上半年辅警招聘计划(第二批次)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渠道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
 
  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进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报名网址:https://ngfj1.zhaopin.com(后续笔、面试等公告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出差、巡逻、看护等各种勤务;
 
  (四)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五)具有哈尔滨市南岗区、道外区、道里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双城区、阿城区、呼兰区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6月至1988年6月出生);
 
  (七)学历取得时间要求:如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系列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予以取消招聘资格。已毕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净身高、视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见义勇为表彰的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同步上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笔试时携带相关资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九)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党籍、团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现役军人或者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17:00时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址:https://ngfj1zhaopin.com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1.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报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有效期内);
 
  4.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指纹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原件在现场资格确认时上交。上传的照片、证件及文件按照报名表要求格式上传,大小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凡因信息填报不全、资料缺失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 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该招聘岗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线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网上通知为准。
 
  2.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笔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和《公安基础知识》70分两个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查询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二)面试资格审核。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顺延,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根据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退役军人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公安、司法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九、体能测试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环节,进行身高(净身高)测量、视力(裸眼矫正视力)检测,不符合标准的考生现场取消体能测试环节。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现场递补。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项目
 
  标准
 
  10米*4往返跑
 
  ≤13“4
 
  1000米跑
 
  ≤4‘55”
 
  纵跳摸高
 
  ≥255厘米
 
  备注:在受伤、手术恢复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延期申请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于体测日当天上交,如未按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超期后,即视为主动放弃。
 
  (四)未通过体能测试者、放弃体测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网上通知为准。
 
  (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五)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南岗公安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此次招聘考试成绩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已聘用人员出现离职、解聘等情形,按招聘考试成绩和流程依次递补聘用。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南岗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三、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十四、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451-87664112
 
  2.监督电话:0451-87664132
 
  3.技术咨询电话:0451-85954802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2024年6月26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