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8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28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教练员岗位、中职专业课和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人员允许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
 
丽水市范围内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已与丽水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丽水教育网( 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23: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可扫二维码(见附件5)或电脑端登录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报名。下载填写《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上传系统,同时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留学人员还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目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依据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资格复审: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部分技能类学科(岗位代码:240806、240821、240822)需进行技能测试。考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按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划定,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按规定项目和要求进行测试,体育专业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4。
 
经笔试和技能测试后,技能类学科以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他学科以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方式,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技能类学科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60%。
 
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技能成绩高者排位在先;全部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布成绩
 
经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后,考生考试成绩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四)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招聘过程相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0578)262602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丽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578)2626035。
 
 
 
 
 
 
 
丽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浙江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22人公告(第一批)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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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2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02月29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02月29日以后出生)。
 
  4.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0月1日前。
 
  6.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对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0日16时整。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和以往行为负责,如提供虚假不实等材料且影响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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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二维码)
 
  (2)资格初审。医院在报名期间对线上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医院将组织考试,并以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各批次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岗位数3倍的,医院将视具体情况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将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个人通讯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接受短信概不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不另行发送准考证。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③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招录条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其中,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二)考试
 
  1.岗位1-2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操作相结合。内容为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专业操作。专业操作: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岗位3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应试者政治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成绩计算。
 
  (1)岗位1-2总成绩=理论×50%+专业操作×50%。
 
  (2)岗位3总成绩=专业化面试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丽水市卫健委、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医院在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其他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需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2113515.com.cn/,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8:30-12:00,13:30-16:30拨打咨询电话。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0578-2299951、2299915。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02月29日


2024年浙江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文员8人公告(第一批)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的公告(第一批)

 

为切实缓解支队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全市消防文员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消防文员主要从事监督协查员、消防宣传员、火灾协查员、业务受理员、文秘信息员、档案管理员、会计助理员、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驾驶员等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酗酒、赌博、网络借贷、不良征信记录等情形;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文化程度有所调整,具体参照招聘职位表),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55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论大小),符合体检标准。
 
(五)招聘岗位相应工作职责。(1)监督协查员:协助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和咨询等辅助服务工作。(2)消防宣传员:配合完成消防宣传信息的采集、撰写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以及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3)火灾协查员:协助开展火灾事故现场勘验等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以及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4)业务受理员:协助做好消防窗口受理、消防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开展以及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5)文秘信息员:负责有关文字信息、数据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上传下达、会务保障及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等。(6)档案管理员:负责消防监督业务档案的整理、建立、管理等工作及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等。(7)会计助理员:协助财务部门开展财务辅助性工作及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等。(8)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配合完成消防宣传工作、负责有关文字信息、数据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上传下达、会务保障及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等。(9)驾驶员:主要负责单位行政车车辆驾驶,并做好车辆维护保养。需要轮流值班,值班期间需在单位宿舍住宿。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消防文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三、工作地点
 
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9日—3月29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各县市消防文员报名点咨询电话及地址详见 附件2),本人可到就近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需携带材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电子备案表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本、报名表(附件3)、1张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以及相关岗位要求须持有驾驶证和初级会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资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告知需要在何时何地参加考试。报名不符人员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4.支队政治部将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对报考人员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做出相应调整。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以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并利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或到有心理测试相关资质的体检中心、医院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同实际用工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合同聘用),并按标准统一发放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等,工作期间实行双休制,工作满1年后享有带薪年假。福利待遇按照消防文员工资福利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为消防文员办理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2024年浙江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22人公告(第一批)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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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2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02月29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02月29日以后出生)。
 
  4.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0月1日前。
 
  6.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对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0日16时整。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和以往行为负责,如提供虚假不实等材料且影响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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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二维码)
 
  (2)资格初审。医院在报名期间对线上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医院将组织考试,并以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各批次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岗位数3倍的,医院将视具体情况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将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个人通讯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接受短信概不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不另行发送准考证。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③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招录条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其中,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二)考试
 
  1.岗位1-2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操作相结合。内容为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专业操作。专业操作: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岗位3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应试者政治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成绩计算。
 
  (1)岗位1-2总成绩=理论×50%+专业操作×50%。
 
  (2)岗位3总成绩=专业化面试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丽水市卫健委、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医院在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其他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需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2113515.com.cn/,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8:30-12:00,13:30-16:30拨打咨询电话。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0578-2299951、2299915。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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