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德州市宁津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4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宁津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相关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7月16日之前取得。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7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7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1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7月20日16:00
 
  网上报名后,宁津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7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宁津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4年7月19日18: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njwjjzgk@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拨打电话0534-5423755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减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仅限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所有岗位笔试为一套试题。仅限研究生报考的岗位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将提前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宁津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明确体现)、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应聘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应当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免笔试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如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院工作制度,服从医院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及时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534-5423755
 
 
 
  宁津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

2024年山东德州市德城区招聘教师313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4年德州市德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4年7月13日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相应学段和学科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学校免试认定的若尚未发放,提供成绩合格的相关证明)报名,并签订容缺承诺书。必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均须于报名前取得。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德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2:00
 
  教体局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7月16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dcqjyjrsk@d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4-2100809进行审核确认。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三、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7月18日9:00至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成绩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资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4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采用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教体系统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暂缓体检的女性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高分先选。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4-2100809  0534-2100810
 
 
  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2024年山东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6人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4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 —4月25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 —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 —4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dzcdc.cn,下同),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通公布的咨询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介绍有关情况。中心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
 
  本科岗位: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研究生岗位: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明确体现),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应聘证明。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中心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534-2670078
 
  监督电话:0534-2622278  0534-2687084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4月


2024年山东德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招聘教师4人简章(第二批)

  
 
  德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是德州市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和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德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8:00—5月20日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可登录邮箱查询审核结果。
 
  请按照以下材料序号顺序依次扫描报名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专业+姓名”(如:01语文张三),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招聘邮箱dzstyydxx@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2024年德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
 
  2.《2024年德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
 
  (二)资格初审
 
  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说明缺失内容,要求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内容、方法和资格复审
 
  (一)初试。
 
  1.初试条件。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初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初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初试方式,具体初试方式另行通知。
 
  3.初试时间。初试时间、地点,登录德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网站(http://www.dztixiao.com)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复试。
 
  复试分为两个环节:说课、答辩。
 
  1.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答辩。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考官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复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说课原始成绩、答辩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复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复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说课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4.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登录德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网站(http://www.dztixiao.com)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由德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登录德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网站(http://www.dztixiao.com)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德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咨询电话:0534-6011688
 
  监督电话:0534-2255173
 
  附件:
 
 
 
 
 
  德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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