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5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机关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连云港市本地户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
 
  4. 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 具有文身;
 
  7.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名人员与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和辅警存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和辅警同一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一楼大厅。
 
  3.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表样可至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lyg.gov.cn下载)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粘贴在报名表上);
 
  (7)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勤人员报考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务必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提供完整报名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 资格审核
 
  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考生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核减相应职数。
 
  (二)技能测评
 
  技能测评采取体能测评或岗位能力测评的方式进行。
 
  1. 体能测评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分别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纵跳摸高,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测评合格线,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测评时,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现场填报《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并在体能测评记分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现场提出。
 
  2. 岗位能力测评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03的考生进行岗位能力测评。岗位能力测评主要测查考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及实操技能等,测评内容可以是计算机应用测评、打字速度测评、材料编辑、文章撰写等,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测评合格线,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技能测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技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四)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2年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续签),派遣至连云港市公安局相关应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市公安局现相关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其中,代码为01岗位人均年收入约为6.8万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以下相同),代码为02岗位人均年收入约为5.8万元,代码为03岗位人均年收入约为5.5万元。
 
  五、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资格,或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60155(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12389。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工作由连云港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8-81860677、81860700
 
 
  附件1.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4.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4年7月9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招聘乡村振兴专干16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建强乡村干部队伍,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村任职、服务基层,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连云区范围内公开招聘16名乡村振兴专干(非在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连云区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农村,责任心和进取心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适应当前农村工作需要。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四)连云区户籍人员或原籍在连云区人员。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3年9月6日至2005年9月1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 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 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 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0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0日18: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11日(每天9:00-12:00,14: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11日(每天9:00-12:00,14:00-18: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2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政策咨询电话:
 
  海州湾街道办事处:0518-80625578;
 
  连岛街道办事处:0518-82600028;
 
  板桥街道办事处:0518-80210345;
 
  云山街道办事处:0518-80328658;
 
  宿城街道办事处:0518-80625786;
 
  高公岛街道办事处:0518-80327913。
 
  考务技术咨询:0518-8188808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区人才服务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B102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1888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9月13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乡村振兴专干岗位的村,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连云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开考前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100元面试费。符合减免政策的,凭有关证明在资格复审时办理减免手续。
 
  2.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中共连云区委组织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在中共连云区委组织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任职、待遇及管理
 
  (一)任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聘用,由岗位所在街道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专业化管理村干部基础工资基数的80%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所在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待遇。聘用人员基本报酬待遇根据《连云区专业化管理村干部待遇管理办法》(连区委办〔2022〕60号)文件规定,基础工资基数、岗位级别参照专业化管理村干部一般工作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岗位津贴按照《关于优化专业化管理村干部薪酬体系的通知》(连区组通〔2023〕2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报酬由相关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三)管理。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各街道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考核分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择优重用。
 
  (四)聘期换届。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应参加集中换届选举。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的按照实际岗位标准发放,未当选的按原标准发放。
 
  九、监督和举报
 
  连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8-82311201。
 
  连云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18-82236572;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8-8188808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连云区委组织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连云区委组织部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25人公告

  
 
  为加强全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州区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2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4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属于编外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区财政按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资待遇;到乡村幼儿园工作的,由所服务的乡村幼儿园另外发放乡村教师补贴。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海州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8-83086837、13912159908。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所应聘幼儿园报名,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地点详见《海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招聘单位信息表》(附件3)。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应当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二)报名收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所应聘幼儿园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海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2-4项现场审核后原件即退还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核合格且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成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18-2023年已招聘为海州区政府购买服务教师且在 合同期内的人员。
 
  3.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
 
  (二)考试内容
 
  面试内容:演课(含专家提问,时间为6分钟)。
 
  (三)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2.面试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
 
  3.应聘人员凭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海州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录用为政府购买服务编外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海州区教育局纪检办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08685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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