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南州龙里县人民医院招聘12人简章

  
 
  为优化医院卫生人才队伍配置,稳定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医院持续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备案制专业及人数(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不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岗位工作,有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4.“备案制”管理人员聘用资格条件。
 
  (二)面向社会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除基本条件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应聘之日起计算),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能承担所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5.具有相关医疗执业资格。
 
  6.根据事业单位招考程序进行政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近三年以来在原工作单位考核合格以下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龙里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 7月16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四楼人事科
 
  3.联系人:龙里县人民医院谢老师 ??0854-5632160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医师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照1寸照5张(不限底色)。
 
  七、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职位报名人数来定,招考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实行100分制,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总分需达到60分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采取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需达到60分有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与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面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面试准考证。笔试、面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龙里县人民医院公众号、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笔试占50%,面试占50%。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每名只能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以递补,递补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最多进行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要求进行。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1.县级公立医院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灵活用人机制,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所有“备案制”管理人员,县级公立医院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从业务收入中安排预算予以缴纳或支付。
 
  3.“备案制”管理人员享受与正式职工(审批编制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及休假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54-5632121
 
  联系电话:0854-5632160
 
 
 
  龙里县人民医院
 
  2024年7月8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平塘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9人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平塘县委办公室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委办字〔2022〕95号)要求,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社区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平塘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选聘程序、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及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9名(其中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1人、社区专职网格员18人)。选聘岗位详见《平塘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
 
  ①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认定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起止进行计算);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本县域内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计算、不含在村工作年限)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报考对象需为平塘县户籍(生源)人员,或配偶为平塘县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其他要求: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平塘县内仍在岗的村(社区)职业化管理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及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平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p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4.报名所需材料:①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填写《平塘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贴好照片,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符合放宽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人员(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村工作年限)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④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交给负责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以及电子照片一份。⑤报名时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②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③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对报考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查,重点结合《选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详细耐心地说明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及聘用等资格。
 
  (四)组织考试
 
  选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为笔试、面试统一准考证。
 
  2. 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由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政策理论水平、社区工作者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7日。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不高于3:1(含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一律禁止进入候考室。
 
  4. 成绩计算。本次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选岗
 
  1.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
 
  2.选岗方式采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选岗完成后出现放弃或其他情形需要递补的,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笔试分数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直接递补该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选岗。
 
  (六)体检
 
  1.完成选岗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必须在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报考人员应在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2.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八)公示和选聘审批
 
  1.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结合选岗情况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只发放该岗位对应的职务薪酬和最低档次基础级别薪酬总数的80%,不享受绩效薪酬、学历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套改工作方案》执行,四岗(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代扣部分),五岗(社区专职网格员)大专以上学历年收入不低于2.9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代扣部分)。薪酬待遇后期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条件情况进行调整。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选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八)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平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pt.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854-7231866(金盆街道)
 
  监督电话:0854-7232069(县委组织部)、0854-7230918(县委社会工作部)、0854-7221574(县人社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贵定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6人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贵定县计划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6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考、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在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组”)统一领导下,会同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6人,具体计划及岗位详见《贵定县2024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引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范围参照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查。岗位专业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不在本简章专业参考目录,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港澳台)学历相近专业,经引才单位专家组认定,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时,持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岗位。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只能使用毕业证书(而非学位证书)所记录的专业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岗位。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县招聘工作组解释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时未取得单位和县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截至2024年8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人才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引进程序等信息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共3天。
 
  (2)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
 
  (4)提交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按照如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①《贵定县2024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3)2份。报名信息表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须本人签字确认。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1份。
 
  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意见证明材料和学信网下载的学籍验证报告(进入考察环节须取得原件),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
 
  以国外(港澳台)学历报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课程认证材料,其中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提供其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⑤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附件5)。
 
  ⑥引才单位和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一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应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供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证件材料,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③报考人员未按引才单位要求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的,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④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引才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由引才单位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要求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核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且审查无误的,审查工作人员须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向考生说明清楚。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简章及岗位表内容,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审查工作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本次人才引进测评考核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缴费的人员,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
 
  (三)测评考核?????????????
 
  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并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适当方式开展测评考核。测评考核环节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测评考评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根据测评考核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测评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工作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有关规定执行。对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工作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果公布后,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县招聘工作组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开展前放弃资格的,空缺岗位可按照该岗位考核成绩名次依次递补1次。体检开展后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核实是否存在本简章“不得报考情形”中所列任何一项的。
 
  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引才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和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所产生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引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宜
 
  (一)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县招聘工作组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进行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报考人员未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发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和招聘工作组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考试培训,不指定考试内容和教材,请报考人员仔细甄别虚假宣传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人才引进方案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组,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
 
  附件:
 
 
 
 
 
 
 
  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
 
  2024年8月5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为认真做好优质医疗资源“州管县用”对口帮扶工作,2024年我院采取“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政策,拟引进一批人才到罗甸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为确保此次引才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我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5名(事业编制),具体详见《黔南州中医医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黔南州中医医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
 
  9.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统一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卫生健康局、黔南州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黔南州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rsk3199@126.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需上传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材料。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1.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职位要求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2.面试设置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3.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黔南州中医医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省、州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黔南州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此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聘用后需到罗甸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5年,实行“州管县用”。帮扶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贵州省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组通〔2023〕10号)执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按《黔南州中医医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帮扶时间结束后,经个人申请且考核为优秀的,回本院工作。
 
  (二)此次聘用人员,在帮扶期间,可选择参加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研究生享受中级职称待遇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帮扶为期一年以上的,在职称评聘上可予以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引才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
 
  (四)本引才方案由黔南州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确定。
 
  (五)报名咨询电话:0854-8253752
 
  (六)监督电话:
 
  黔南州卫生健康局:0854-8317525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2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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