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应城市卫健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02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2024届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全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有22家卫健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岗位60个,招聘工作人员10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全部面向2024届湖北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应城市卫健局人事股301室(应城市汉宜大道50号)。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时至2024年7月17日17:00时(7月13日 ——14日为双休日, 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核
 
  1.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报名者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1份,要求高中起点的全日制学历岗位的报考者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填写完整《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上照片为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可电子照片直接打印,也可张贴纸质照片。“本人承诺”栏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另需提供与报名表上一致的登记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均可。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形式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知识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
 
  设置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符合优先聘用政策的优先聘用,否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
 
  五、体检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在体检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各招聘单位体检结果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经市卫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公示对象,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考生弃权等因素放弃的,不再递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卫健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集中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聘用及管理
 
  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3年)、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身份为编外聘用、合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其他事项
 
  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市卫健局人事股  0712-3266275、3237503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湖北应城市事业单位招聘188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返应来应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应城打造孝感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组织全市各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应城辖区内在编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应城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应城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有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和孝感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xiaogan.gov.cn/xgsrskszl/index.jhtml)进行。
 
  2.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尚未注册成功的人员,此后将不能选报岗位。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于2月27日17:00准时关闭,此后将不能选报岗位、修改、提交个人信息。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请广大报考人员尽早报名,避免在2月27日因人数过多导致网络繁忙影响正常报名。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撤回,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补充信息,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
 
  《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免笔试”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通过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招聘岗位取消的,已报名确认及缴费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除取消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孝感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孝感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将通过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非应城在编公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日5天前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孝感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个项目服务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对于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后,于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期间提交申请,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申请人员名单按相关程序统一公示后,未收到影响加分情况的,落实加分事宜。
 
  申请方式:关注“孝感人社”公众号,在公众号首页底部菜单栏“便民服务”中选择“加分申请”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填报页面于3月7日9:00开通。
 
  (3)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考生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涉及“四舍五入”后成绩相同的,以“四舍五入”前的成绩进行排名;“四舍五入”前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以及“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三)体检、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考生弃权等因素放弃的,不再递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3年),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0712-3268820    市人社局   0712-3238590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0712-3232316
 
 
 
 
 
  应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湖北应城市选调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80人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现状及今后发展趋势,结合当前城乡教师队伍实际,为进一步调动乡镇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合理调配城乡教师资源,拟从全市乡镇在职(在编、在岗)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通过考试选调一批教师进入城区学校工作,解决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特制订应城市2024年公开选调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工作方案。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为80名,具体岗位为:
 
  1.小学道法教师2人。其中实验小学1人,蒲阳小学1人。
 
  2.小学语文教师19人。其中实验小学10人,蒲阳小学4人,开发区学校(小学部)2人,蒲润实验学校3人。
 
  3.小学数学教师18人。其中实验小学6人,蒲阳小学7人,开发区学校(小学部)2人,蒲润实验学校3人。
 
  4.小学英语教师6人。其中实验小学2人,蒲阳小学3人,开发区学校(小学部)1人。
 
  5.小学音乐教师3人。其中实验小学1人,蒲阳小学1人,蒲润实验学校1人。
 
  6.小学体育教师2人。其中实验小学1人,蒲阳小学1人。
 
  7.小学美术教师3人。其中实验小学1人,蒲阳小学1人,开发区学校(小学部)1人。
 
  8.小学科学教师3人。其中实验小学1人,蒲阳小学1人,开发区学校(小学部)1人。
 
  9.初中语文教师4人。其中实验初中3人,开发区学校(初中部)1人。
 
  10.初中数学教师7人。其中实验初中6人,开发区学校(初中部)1人。
 
  11.初中英语教师6人。其中实验初中5人,开发区学校(初中部)1人。
 
  12.初中物理教师2人。其中实验初中1人,开发区学校(初中部)1人。
 
  13.初中化学教师1人。招聘学校为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14.初中历史教师1人。招聘学校为实验初中。
 
  15.初中地理教师1人。招聘学校为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16.初中体育教师1人。招聘学校为实验初中。
 
  17.初中信息技术教师1人。招聘学校为实验初中。
 
  由于此次选调考试岗位较多,岗位报名只精确到学段学科,最终录取学校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选岗决定。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对象
 
  应城市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公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诚信报考,选调后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在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在编且任教三年及以上(含2021年义务教育公开招聘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2021年招聘教师当年视同合格)。
 
  4.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要求(涉及“近三年”的计算起止时间均为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者近三年须在公办学校有一年及以上所报岗位的任教经历;
 
  (2)报考者须近三年内有现工作乡镇一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工作经历;若无以上经历,则近三年内须有孝感市级及以上辅导奖或个人参加孝感市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获奖的荣誉。
 
  6.报考初中岗位人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人员需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其他岗位教师资格证可不限学科。
 
  7.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所任学科近三年中考、小考、抽考全市排名后三名的人员。
 
  二、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教师进城公告通过应城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各地、各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申请。申请参加公开选调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填写并打印《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连同资格审查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等交现乡镇工作学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下午16时。
 
  2.初审申报。各中心初中对照公开选调条件对申请人逐一审核,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同意报考人员的《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申请审批表》、资格审查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初审汇总表(见附件分表)于2024年8月1日下午18时前集中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复审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具体报名材料清单要求:
 
  (1)《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申请审批表》1份;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3)普通话证复印件1份;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学校开具的乡镇任教经历、学科任教经历、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经历证明1份;
 
  (7)登记照2张。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应城市开发区学校。
 
  3.笔试内容及计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2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应知识。
 
  4.笔试要求:
 
  (1)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计算工具、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凡带入者视同作弊,考试成绩作零分计算。
 
  (2)考生在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公示
 
  1.笔试成绩结果在应城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拟录对象。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公开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选调。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问题查实过程不影响公开选调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对象,根据学科选调实际情况,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同一乡镇同一岗位录取不超过两人,其他学科岗位同一乡镇同一岗位只能被录取一人(所有递补均按此规则进行)。当笔试成绩相同时,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年龄大者优先。如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则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分学段、分学科由拟选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当笔试成绩相同时,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年龄大者优先,选岗结果由考生签名确定。
 
  2.拟选调人员选岗确定后,由城区学校办理拟录人员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一年内不转人事、编制及工资关系,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即按本人所聘岗位绩效工资的30%发放),其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仍交原学校,原乡镇学校教师取消农村教师补贴,不服从安排者将取消选调资格,缺额由本岗位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考核递补。试用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和各城区学校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办理人事、编制及工资关系,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任教。
 
  3.服务年限。考录进城教师应在录取学校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不得以调离、辞职的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2024年公开选调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监督举报电话:0712-3247627(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1.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选调工作在市2024年公开选调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严格选调程序,严守选调纪律。各中心初中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地选调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公开选调纪律,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要统一口径,勇于担当,无条件服从组织决定。选调教师应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报到、上岗。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应城市2024年公开选调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
 
  2.取得“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按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执行,即选调进城之后,取得中级“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任教未满3年的、取得高级“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任教未满5年的,任职资格失效,须重新参加常规评审,原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3.咨询电话:0712-3247615。
 
 
  应城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湖北应城市卫健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02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2024届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全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有22家卫健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岗位60个,招聘工作人员10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全部面向2024届湖北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应城市卫健局人事股301室(应城市汉宜大道50号)。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时至2024年7月17日17:00时(7月13日 ——14日为双休日, 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核
 
  1.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报名者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1份,要求高中起点的全日制学历岗位的报考者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填写完整《应城市2024年度卫健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上照片为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可电子照片直接打印,也可张贴纸质照片。“本人承诺”栏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另需提供与报名表上一致的登记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均可。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形式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知识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
 
  设置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符合优先聘用政策的优先聘用,否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
 
  五、体检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在体检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各招聘单位体检结果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经市卫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公示对象,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考生弃权等因素放弃的,不再递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卫健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集中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聘用及管理
 
  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3年)、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身份为编外聘用、合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其他事项
 
  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市卫健局人事股  0712-3266275、3237503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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