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砚山县委办公室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规定,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现将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在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并持有《就业创业(失业)证》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三、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工资待遇及聘用期限
后勤保障工作岗位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办公室会务等后勤保障工作,高校未就业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工资待遇每月3380元(含个人应承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聘用期限3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务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能熟悉操作计算机,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五、招聘方式
县委办公室遵循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中共砚山县委办公楼三楼317室(人教股),联系人及电话:苏景兵,0876—3122705。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求职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残疾证、1寸证件照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云南文山砚山县委办公室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规定,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现将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在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并持有《就业创业(失业)证》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三、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工资待遇及聘用期限
后勤保障工作岗位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办公室会务等后勤保障工作,高校未就业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工资待遇每月3380元(含个人应承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聘用期限3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务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能熟悉操作计算机,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五、招聘方式
县委办公室遵循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中共砚山县委办公楼三楼317室(人教股),联系人及电话:苏景兵,0876—3122705。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求职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残疾证、1寸证件照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