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宜宾珙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7人公告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珙县国资工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一)珙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珙县国资公司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于2014年2月正式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2020年6月更名为珙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系直属县政府领导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授权的经营主体。集团公司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从事珙县国有资本的投资和运营、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和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等全产业链业务,在2021年6月取得AA主体信用评级国有企业。集团坚持金融与实业并驱的发展战略,以资产经营与资本运作并重的经营策略,着力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平台。现公司为“1+1+5+N”县属国企架构,拥有全资或控股(参股)5个子公司:珙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珙县矿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珙县珙桐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珙县珙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珙县鹿鸣茶业有限公司,同时还拥有多家控股或参股的三级子公司。
 
  (二)珙县兴珙新能源有限公司
 
  珙县兴珙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为落实宜宾市委、市政府新能源产业发展目标,加快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由珙县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主要负责珙县范围内光伏发电、储能设施的市场开发、建设管理和维护运营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核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属于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合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方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附件1)。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是截止报名第一日(2024年7月10日)未满40岁。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考者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学籍验证、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电子档压缩到文件夹,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5396648@qq.com,务必按要求发送。
 
  (三)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9日18:00截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以外投递无效。
 
  特别提醒:
 
  1.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聘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应聘者如提交其他版本的个人简历或求职报名表,均视为不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须明确填写本次应聘岗位,且1人只限报1个岗位。未填明应聘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提交资料不齐全均视为报名不合格。
 
  4.应聘者填写和提交应聘登记表后,原则上不予修改和补充。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五)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试。
 
  1.笔试采取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政策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履职所需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等,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应急处理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每个岗位招聘名额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报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该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则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组织考察
 
  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复审和审核。
 
  (八)递补
 
  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录用公示
 
  1.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人才三江网(www.ybrc128.com)公示3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公司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限及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五、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1—4316596
 
  咨询电话:0831—4014110
 
  黄女士(15183188883)安女士(15883160001)
 
  附件:
 
 
 
  珙县英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四川宜宾珙县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20名,具体情况详见《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考试对象及条件
 
  (一)考试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四川省范围内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职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15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98793084@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二)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6日。年龄以周岁计算,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2024年8月6日未满36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2.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9:30-12:00)到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计划。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按照考调计划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低于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持所有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调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采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是否合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后等额提出拟考调对象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统一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因公示取消考调资格或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县内拟考调对象须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转任手续,并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县外拟考调对象按规定办理正式转任手续,并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所有拟考调对象必须在6个月内到岗并完善相关转任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4065671。
 
  附件: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四川宜宾珙县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20名,具体情况详见《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考试对象及条件
 
  (一)考试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四川省范围内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职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15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98793084@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二)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6日。年龄以周岁计算,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2024年8月6日未满36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2.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8月17日(上午9:30-12:00)到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计划。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按照考调计划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低于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持所有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调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采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是否合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后等额提出拟考调对象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统一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因公示取消考调资格或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县内拟考调对象须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转任手续,并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县外拟考调对象按规定办理正式转任手续,并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所有拟考调对象必须在6个月内到岗并完善相关转任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4065671。
 
  附件: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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