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22人公告

  
 
  为优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激励广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有关要求,决定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市在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人数
 
  共22名,其中巴州区4名、恩阳区4名、南江县5名、通江县4名、平昌县5名〔本次招聘采取以县(区)为单位,拉通排名选岗〕。
 
  三、招聘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在抓基层党建、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和基层治理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
 
  4.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担任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限可合并计算;因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任职时间间断的可连续计算,其余不连续计算),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首日)。
 
  5.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年以上或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表扬表彰奖励及称号应为本人在担任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取得)。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到所辖乡镇(街道)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乡镇(街道)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区)委组织部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县(区)委组织部要组织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统战、公安、民政、人社、审计、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19日止。
 
  (三)报名地点
 
  各县(区)乡镇(街道)。
 
  (四)报名资料
 
  1.《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审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等资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5.任职文件。
 
  6.报考承诺书(附件2,原件,须本人签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本次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折合成绩排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4.政策性加分。
 
  (1)报考人员符合国、省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政策性加分的按有关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折合总成绩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经县(区)委组织部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会同报名资料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3:1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有效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
 
  2.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按《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4.面试成绩排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县(区)招聘人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只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县(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各县(区)以县级为单位,按拉通排名明确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举报监督电话。
 
  中共巴中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十、各县(区)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巴州区:周事成 15775756620
 
  恩阳区:苟城嘉 13908292342
 
  南江县:汪小斌 18728724474
 
  通江县:周 ?川 13608241863
 
  平昌县:何青霞 18881869639
 
  附件: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2日


四川巴中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22人公告

  
 
  为优化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激励广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有关要求,决定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市在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人数
 
  共22名,其中巴州区4名、恩阳区4名、南江县5名、通江县4名、平昌县5名〔本次招聘采取以县(区)为单位,拉通排名选岗〕。
 
  三、招聘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在抓基层党建、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和基层治理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
 
  4.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担任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限可合并计算;因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任职时间间断的可连续计算,其余不连续计算),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首日)。
 
  5.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年以上或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表扬表彰奖励及称号应为本人在担任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取得)。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到所辖乡镇(街道)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乡镇(街道)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区)委组织部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县(区)委组织部要组织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统战、公安、民政、人社、审计、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19日止。
 
  (三)报名地点
 
  各县(区)乡镇(街道)。
 
  (四)报名资料
 
  1.《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审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等资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5.任职文件。
 
  6.报考承诺书(附件2,原件,须本人签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本次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折合成绩排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4.政策性加分。
 
  (1)报考人员符合国、省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政策性加分的按有关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折合总成绩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经县(区)委组织部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会同报名资料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3:1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有效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
 
  2.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按《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4.面试成绩排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县(区)招聘人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只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县(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各县(区)以县级为单位,按拉通排名明确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举报监督电话。
 
  中共巴中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十、各县(区)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巴州区:周事成 15775756620
 
  恩阳区:苟城嘉 13908292342
 
  南江县:汪小斌 18728724474
 
  通江县:周 ?川 13608241863
 
  平昌县:何青霞 18881869639
 
  附件: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