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新乡市原阳县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新乡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新人社[2023]35号)《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原人才[2023]1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用人原则,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群众公认用人标准,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和统一程序,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择优招引。
 
  二、招引计划
 
  本次拟招引92人,其中:高中及职业教育教师73人,医疗卫生14人,公共检验检测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引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引范围
 
  1. 根据岗位不同,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
 
  (2)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
 
  (3)原“985”“211”及省内“双一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附件2);
 
  (4)2024年QS榜单前6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3);
 
  (5)县直高中和职业院校除上述条件外,还可招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及其它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附件4)。
 
  (6)上述(2)-(5)项均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院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或国家规定的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高中教师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原阳县域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编制或人社部门办结手续的在本次招引中视为在编在岗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引范围: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5)原阳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369特招医学人员等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引程序和相关事宜
 
  招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通过面谈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和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公告。除此以外,本次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的信息和有关事项均通过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s://www.yuanyang.gov.cn/),请报考人员主动登录查看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春风人才网(https://yy2024rc.ibaoming.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审核、网上缴费等,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限制在1M字节以内。
 
  4.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考务费60元(每科30元,共60元);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缴费时间从2024年7月22日09:00开始至2024年7月24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引人数比例达到和超过5:1增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和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岗位代码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引各环节,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笔试分为高中及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公共检验检测类,分别设两科综合试卷,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
 
  高中及职业教育类为《职业能力测验》(100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100分);
 
  卫生类为《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医学基础知识》(100分);
 
  公共检验检测类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100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教育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成绩×50%。
 
  卫生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检验检测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笔试成绩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定。面试资格确定根据招引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确定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时打印的2024年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原阳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5)
 
  3.打印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随时关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打印通知单并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
 
  高中及职业教育岗位采取讲微型课方式,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卫生和公共检验检测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形不成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博士生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不再进行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面谈,面谈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科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规划等相关情况,面谈与面试同时进行。
 
  以上情形如有特殊情况由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资格条件、道德品质及工作学习表现等。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新聘用人员经县委编委会研究聘用为事业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2.本次专项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聘(招录)考试,不允许调动工作。
 
  3.被聘用的高中教师,按所报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在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考生要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引环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专项招聘由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7586389
 
  0373—7586696
 
  监督电话:0373—758617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28
 
  附件:
 
 
 
 
 
 
  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河南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延揽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以招才引智形式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1:《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招才引智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畴:
 
  1.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www.zghnrc.gov.cn)、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ct.xinxiang.gov.cn)、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及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工作后续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发布、通知,报考者因没有及时查看发布的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
 
  1.报名。本次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附件2)后,与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一起,以“本人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为主题,发送至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报名邮箱:xxkgyjs@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9:00—2024年9月8日17:00。
 
  咨询电话:0373-2023530,0373-2700521。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5)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对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体检前提供。
 
  (6)报名材料每人发送一次,发送多次的只审核第一份报名材料,请勿重复发送报名材料。资格审核完成后,只发送审核结果中所要求修改或补充的材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条件是否符合。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届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体检前提供。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发放准考证。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因损毁、丢失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同一岗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引进人才名单。
 
  面试相关工作要求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及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信息获取、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素质,必要时根据岗位需要还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及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www.xxkaogu.com)及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报到,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做出解聘意见。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3-2023007(新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纪检监督)
 
  0373-3669050(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科)
 
  0373-3030559(新乡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
 
 
 
  2024年9月1日

2024年河南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引进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新人社〔2023〕35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使用全供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1名(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2:《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绿色通道引进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指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内科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
 
  (一)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最低为1: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考核
 
  组织专家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表现综合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引进人才名单,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绿色通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月,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四、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他方式报名均视为无效。
 
  (一)报名者持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1份,同时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交附件1:《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绿色通道引进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9月20日工作时间
 
  (五)报名地址: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
 
  (六)联系电话:0373—3838397
 
  (七)通过邮箱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绿色通道引进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等其他相关材料,全部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例,张三-内科医生),于9月5日8︰00--9月20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他时间无效。
 
  报名邮箱:zfsrsk2021@126.com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河南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新乡市农业科学院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印发的《新乡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新人社〔2023〕35号)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我院拟面向社会通过招才引智形式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是新乡市政府直属唯一的农业科研类事业单位,与共和国同龄,前身为平原省农业试验站,是全国建立较早的农业科研机构之一。主要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业新技术研究工作,为农业科研创新及乡村振兴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有力的科技支撑。经过7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优质强筋小麦、宜机收玉米、杂交粳稻、周年化蔬菜、优质食用菌为代表的优势学科群,促进了我院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提升了我院服务“三农”工作的成效。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150人,专业技术人员112人,正、副研究员47人(二级研究员2人、三级研究员2人);博士5人、硕士66人;国务院津贴专家2人、省津贴专家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形成了老中青结合、中高级为主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体系。拥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科研平台27个,承担2个国家产业技术体系、4个省产业技术体系任务。
 
  先后被授予“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省科技特派员‘优秀派出单位’”、“新乡市首届市长创新奖”、“2023年度全市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综合先进单位”、“河南省农业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
 
  二、组织实施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科长任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职位计划表》。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仰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农业事业,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较高的学科专业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三)需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技能要求。(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志愿为农业科研事业贡献力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畴:
 
  1.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日期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料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一致。对报考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网络报名的,应聘者要将报名所需《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扫描件)电子版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新乡市农业科学院人事科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在面试前提交审核;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要现场提交报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3)报名材料
 
  ①《新乡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国家承认的、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
 
  ④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⑥工作经历证明。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按照招才引智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岗位需求,面试主要以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方面内容。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可采取直接考察的办法招聘,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面试,具体实施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双一流”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等额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招聘考核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等额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新乡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乡市农业科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六、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为新乡市农业科学院正式职工,属于新乡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新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3716172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邮箱:xxsnkyrsc@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二街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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