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0名,其中审判岗5名、执行岗5名(限男性)。
 
  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任职回避条件
 
  报名人员的父母、配偶在徐州市云龙区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在徐州市云龙区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如实告知,在入职前需消除任职回避情形,并做出回避承诺,否则成绩作废。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7时止。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zyl.gov.cn)自行下载《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邮箱(邮箱号:ylfyzzc@163.com),并查收回复邮件。收到回复邮件后视为报名成功。
 
  1.本人身份证(双面);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法律职业资格证;
 
  5.一寸证件照(以jpg/jpeg形式打包,以姓名+手机号命名)。
 
  报考人员务必提供可确保取得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云龙区人民法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通过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zyl.gov.cn)、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xz.ylfy.gov.cn)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云龙区法院组织有关人员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试者个性特征、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判断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2.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成绩相同的,以中共党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情况。
 
  2.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五、公示与聘用、管理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zyl.gov.cn)及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xz.ylfy.gov.cn)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二)聘用相关事宜
 
  公示期满后,与没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解决。
 
  (三)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服务期三年。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本院同岗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交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期满后结合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决定是否予以续签合同。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应聘人员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一律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受聘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16-67667019、67667091、67667085
 
  监督电话:0516-6766708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录公告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银龄教师招募72人公告

  
 
  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为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有教育情怀的优秀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计划招募银龄教师72名,具体岗位详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2025学年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初高中优秀退休教研员、名特优教师、骨干教师等。
 
  (二)招募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岁(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已退休教师。含报名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2024年9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
 
  2.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3.身体健康、不怕吃苦,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主。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求,以课堂教学为主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要求满工作量。
 
  (二)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三)教师服务期间,由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考核合格的可连续聘用;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聘用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工作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交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地点:徐州市新生街76号(原徐州市第九中学)E楼103、105室。
 
  4.报名材料:
 
  (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银龄教师报名申请表》1份(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2)本人身份证;
 
  (3)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
 
  (4)原工作期间的获奖证书等;
 
  (5)退休前任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2023年8月以来的体检报告。
 
  其中,(2)(3)(4)(5)(6)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成立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直属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岗位确认
 
  各招募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确认招募人选。市教育局可根据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统筹安排聘用岗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募对象提供的体检报告,对符合健康条件人员,开展违法违纪记录查询,最终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
 
  (五)名单公布
 
  拟招募人选名单在徐州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六)签订协议
 
  招募学校与拟招募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时间从9月份开始。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
 
  五、待遇保障
 
  (一)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二)发放工作经费。每月发放工作经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用于工作补助、交通差旅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
 
  (三)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相关要求
 
  (一)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招募工作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二)银龄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徐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15人公告

  
 
  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法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5日至2006年9月1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方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ys.xz.gov.cn)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管理类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18.3.167.180:8001/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9月5日9∶00-9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5日9∶00-9月11日16∶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9月5日-9月12日期间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9月5日9∶00-9月12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9月5日9∶00-9月13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xzjtzfzddqk@163.com,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①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②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③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④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4年9月14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0月10日10:00-10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0516-80800325。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管理类岗位考试范围为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具体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9:00-11:30。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徐州,具体地址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3.笔试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在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徐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并在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指导。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填写《资格复审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
 
  (四)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实施。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应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并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政策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以新调整的工作安排为准。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516-85909620、0516-85909626;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0516-85909828、0516-85909655。
 
  监督举报电话: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6-85909798;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3732198;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0516-85909797;
 
  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516-85909602;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徐州人事考试中心:0516-8080032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徐庄(阳光)学校选调教师10人公告

  
 
  为加强徐州市徐庄(阳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岗位及范围
 
  本次计划选调10人。具体岗位及选调范围详见《2024年徐州市徐庄(阳光)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徐州市(含县市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不含管理及工勤人员);
 
  3.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曾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到事业单位未满3年、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原徐州市第九中学院内(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号)E103会议室。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徐州市徐庄(阳光)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范围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笔试满分100分,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合格线。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和答辩,模拟授课70分,答辩30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者进入适岗评价环节。
 
  (四)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评价标准参考选调人员的管理工作经历、成效,所取得各项资格证书等方面综合确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适岗评价成绩×20%。
 
  笔试、面试、适岗评价、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缺额时,在该岗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相关手续办理
 
  1.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和选调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与选调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设定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徐州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徐州市徐庄(阳光)学校全面参与选调工作。
 
  选调单位咨询电话:13852061199;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0807875;监督电话:83738015。
 
  附件:
 
 
 
  徐州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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