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汕头市潮阳区银龄教师招募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促进农村教育质量提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师〔2019〕2号)、《汕头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募单位及岗位
 
详见《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广东省内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原单位(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2.应募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符合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到招募岗位所在地教育组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潮阳区西胪教育组、潮阳区关埠教育组、潮阳区金灶教育组。报名时须提交《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由潮阳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募公告的官网(网址:http://www.gdcy.gov.cn/stcyjyj/gkmlpt/index)公布
 
四、面试考核
 
由潮阳区教育局组织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潮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
 
报名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潮阳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在发布招募公告的官网(网址:http://www.gdcy.gov.cn/stcyjy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
 
由潮阳区教育局与招募对象签订《潮阳区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
 
八、上岗任教
 
由潮阳区教育局于2024年9月秋季开学前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本地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九、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银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所在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形式,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十、履约管理
 
潮阳区教育局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1学年结束后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讲学协议。服务期间,由潮阳区教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十一、经费保障
 
(一)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3万元/学年·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潮阳区东山大道189号)
 
联系人:肖亮伟,联系电话:0754-88720935
 
附件: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广东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第一批)6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汕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总体工作方案》(汕市妇幼总支报〔2024〕1号)的计划,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1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48年,为汕头市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类别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科研、教学及健康教育为一体的母婴保健机构,是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医联体成员单位、汕头市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单位、汕头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出生缺陷防控综合干预中心、产前诊断机构、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
 
新院区位于龙江路6号,占地70亩,设有住院楼2栋各15层、门诊楼、医技楼、办公行政楼各1栋。编制床位共900张,于2023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第一期拟逐步达到开放床位300张,现开设儿科、新生儿科、产科、妇科、产前诊断、儿童保健、康复科、外科、中医科、五官科、口腔科、病理科、美容科、影像科等20多个临床、保健和医技科室。业务用房布局突出为妇女儿童服务的特色,专业配套齐全,实现场地、设施设备、可提供服务项目与技术能力等多方面的全面升级,新区配备核磁共振、螺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系统(DSA)、高通量基因测序设备、超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三维断层数字化乳腺机、高端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美容仪器、中医及康复理疗仪器等设备设施,能更好地满足孕产妇、儿童及其他病患者看病就诊、保健康复等多领域需求。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未与其他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岗位
 
详见《汕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电子邮箱为bjy88547272@163.com。
 
2.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规培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4. 资格初审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资格复审前3天通过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中的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如报名时还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需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2要以原有格式发送,并填写完整,以其他形式发送的视为发送失败。
 
(3)报名材料未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则视为发送失败。
 
(4)未按公告要求发送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报名失败。
 
(二)资格复审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按面试批次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6号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院办公室。
 
2.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
 
3. 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分批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面试前3天在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stbjy.cn/)同步公布。
 
2. 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时间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评应聘人员岗位素质、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
 
3. 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4. 考试总评成绩计算方法:直接面试岗位以7个评委的平均分计算考试总评成绩,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 考试总评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评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在考试总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将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以电话及时提前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及时依法处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或不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享受本院同级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事档案自行寄存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考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754-88547272
 
(二)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4-88547977
 
附件:
 
1.汕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第一批)(详见链接:https://www.stbjy.cn/ueditor/php/upload/file/20240629/1719650370944485.xlsx)
 
2.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链接:https://www.stbjy.cn/ueditor/php/upload/file/20240629/1719650371728986.doc)
 
3.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链接:https://www.stbjy.cn/ueditor/php/upload/file/20240629/1719650371119225.xls)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6月29日
 
 
 

2024年广东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招聘40人公告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广州粤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往澄海区人民医院从事医疗辅助相关工作,期限一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 40 名,招聘岗位为临床辅助及导医导诊岗位。具体岗位见《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信用良好;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流利,服从安排,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3年8月15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15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实行固定月薪制,每月3000元(包含全额社保、医保)。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发放月奖励绩效工资。
 
(三)试用期后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医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1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投递
 
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zychr1020@163.com;报名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执业证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邮件命名:招聘岗位+姓名。
 
2024年 8 月 23 日前通过电话或邮箱短信形式直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址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六、 体检
 
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将进行公示。
 
七、 录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18124268598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监督电话:0754-85693293
 
联系人:郑老师
 
广州粤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广东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4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是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集运动训练、体育科研、中职教育、义务教育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与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wgxj/)、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9日(0时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至2024年9月13日(24时止,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ttxrsk@126.com),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5.本人简历,主要包括获奖情况等,如有其他相关荣誉及业绩材料(提供主要教学、教研、科研业绩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6.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应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三)资格初审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2024年9月14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反馈后20个工作日内,对参加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发放电子笔试准考证;对参加考试形式为“面试”岗位(体操教练员岗位)的人员,发放电子资格复审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应聘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21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按要求参加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5分。未按时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体操教练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均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详见电子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笔试加分审核:
 
时间:详见电子笔试准考证
 
地点: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市濠江区体育西路1号)。
 
2021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携带《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5分。未按时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成绩核查登记表》(可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下载),送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申请核查。每个应聘人员可申请核查1次。
 
分数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①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②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③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2.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对“笔试+面试”岗位笔试合格的入围面试人员和“面试”岗位(体操教练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参加考试形式为“面试”岗位(体操教练员岗位)的人员凭资格复审通知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2)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复核。
 
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
 
教练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总面试时间为30分钟/人,其中结构化面试15分钟(内容包括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测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实际操作测试时使用考场统一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体育器械。
 
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总面试时间为30分钟/人,其中结构化面试15分钟(内容包括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试讲15分钟(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授课水平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四)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考试形式为“面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九、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异议。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组织的考察,在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0754-87252310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0754-88616567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754-88691083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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