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级职称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常德市妇幼保健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表1)
招聘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共7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四、限制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各类招聘录用后有服务期要求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9日。
(三)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一式2份,请从常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cdfybjy.com公告栏下载),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点为医院本部。具体地点、时间以公告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即日起可网上报名,简历传至cdsfybjyrsk@163.com。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8月1日17:30,常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网上报名者仍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四)资格审查。由医院和市卫健委共同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时间及地点:8月7日8:30-12:00、14:30-17:30,常德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大会议室。
(五)确定开考比例。本次招聘高级职称岗位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特殊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相应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面试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时间及地点:8月15日15:00,常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910会议室。
(七)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卫健委审核,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7723405(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0736-7706380(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6-770519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常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常德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
常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数量 |
最低学历 |
专业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常德市妇幼保健院 (共7个计划均使用编制) |
儿科医生 |
2 |
本科学历 |
临床 医学类 |
50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在本单位最低服务5年。 |
检验技师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
护理人员 |
3 |
护理类 |
||||
卫生管理技师 |
1 |
临床医学类或护理类 |
||||
合计 |
7人 |
注:1.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50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024年湖南常德市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2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选聘)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9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聘19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8月19日—27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在汉寿县委5楼公务员办报名,联系电话:2861923;事业编职位在汉寿县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5818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调(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8月30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8月31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选调(选聘)单位业务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9月3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事业编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汉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选聘)对象,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事业人员流动调配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县镇(街道)事业单位选调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此次共选调27名工作人员,其中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2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5名,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人员10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5名,行政中心物业管理人员5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在调入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澧县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专技)工作人员,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外: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专班办公室(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08室);
联系人:池年君,联系电话19330686258。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澧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组织推荐(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6日)
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人选,并出具推荐函。
3.资格审查(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
由专班办公室结合镇(街道)推荐函对报名对象资格进行审查,初步确定考察对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4.组织考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
5.组织体检(2024年9月13日)
由专班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对象结合工作岗位要求组织体检。体检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
6.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由专班办公室研究提出选调对象名单报专班初审,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适时报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五、组织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在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选调工作人员专班领导下,由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选调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2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选聘)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9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聘19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8月19日—27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在汉寿县委5楼公务员办报名,联系电话:2861923;事业编职位在汉寿县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5818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调(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8月30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8月31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选调(选聘)单位业务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9月3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事业编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汉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选聘)对象,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