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宣城绩溪县幼儿园招聘编外聘用教师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绩溪县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人秘股二楼204室(绩溪县华阳镇徽溪南路10号,联系电话:0563-8169292)。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提供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告专业测试时间及有关具体事项,届时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填写《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两项,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才艺展示20分。才艺展示乐器等考生考前自行准备。
 
3.本次专业测试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名入选人员,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最终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体检,体检及考察对象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以无生上课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有不得聘用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入事业编制,本人与县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和日常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二)本次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负担),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县幼儿园相关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报考人员专业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80元。
 
(四)报名咨询电话:0563-8169292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52755
 
本《公告》由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安徽宣城绩溪县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全面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经核准,2024年绩溪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各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2024年绩溪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2024年绩溪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6月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cnjx.gov.cn/)、绩溪先锋网(http://www.jixixf.gov.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1)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绩溪县中医院人事科(绩溪县西区工业园区中王路与锦屏路交界处门诊四楼)填写《绩溪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并追究责任。
 
(2)网络报名:外地考生可选择将所需报名表、相关材料及诚信承诺书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名材料发送至:zyyrsk66@163.com。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初审后电话告知考生审查结果。采取网络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需在笔试前一天提交本人身份证、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人事科): 0563-8159769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资格审查由绩溪县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于6月12日前在网上公布。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请考生关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4、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费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是考生所报考专业各类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果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2、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以实践技能操作为主要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所报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3、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成。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
 
1、体检与考察。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绩溪县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按规定将拟聘人员名单、《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材料,报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聘期为五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绩溪县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9769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0563-8159751
 
3.县委编办、县人社、县卫健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附件:
 
 
 
 
 
绩溪县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安徽宣城绩溪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其中:东山社区2名、杨柳社区2名、来苏社区4名、五龙社区2名、凤灵社区4名、霞涧社区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渠道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cnjx.gov.cn)和绩溪先锋网(http://www.jixixf.gov.cn/)发布。
 
(二)笔试时间、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也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按照“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本次招聘人员应为绩溪户籍或夫妻一方、父母一方是绩溪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已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目前仍在社区工作)的工作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县内在任村“两委”成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精神病史等疾病不能正常胜任工作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5、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具体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县行政办公中心四楼C412室。
 
3、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以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配偶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签署“诚信承诺书”;⑤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相应岗位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常识、基本党务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绩溪县情等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别加2、5、8分(请持证考生于报名时一并递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5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自行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名单公示结束后因自行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宗旨观念、组织协调、纪律意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加分)×0.5+面试成绩×0.5
 
所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退役军人优先,其他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了解考生的征信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不真实、存在失信情况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选分别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和绩溪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华阳镇按照规定报批后,统一聘用并安排到社区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面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绩溪先锋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按照绩溪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意见执行。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不得弄虚作假,凡虚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律取消相关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绩溪县委组织部、中共绩溪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563-8165197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
 
 
 
 
绩溪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安徽宣城绩溪县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绩溪县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uancheng.gov.cn/)、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绩溪先锋网(http://www.jixixf.gov.cn/)统一发布。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在2024年度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绩溪县户籍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人员,还须于3月4日前进行身份审查。身份审查由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团以上驻宣部队政治机关共同组织实施,身份审查合格的发给相关证明。考生报名后须及时将此证明电子版报资格审查单位(电子邮箱:jixizpb@163.com)。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6.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2024年度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5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6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宣城市。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供考生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放宽到12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其中,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放宽到55分),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四)加分政策: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4月1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到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股(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联系电话:0563-8158075)申报加分事宜。
 
  (五)考核赋分:报考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考生,由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团以上驻宣部队政治机关组织考核赋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均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按5:1、其他岗位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并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人选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其他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前,先将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折算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x.gov.cn/))上公布。具体合成方式:
 
  1.定向招聘驻宣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折算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与考核分分值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折算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0.5+考核分分值×0.5。
 
  2.其他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折算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折算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3.所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其中,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 本《公告》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溪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2.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8075(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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