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面向区内乡镇学校考调教师300人简章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结合毕节市七星关区各学校用人需求,经《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面向七星关区各乡镇(含双山镇、文阁乡、竹园乡、响水乡)学校考调300名教师补充到街道辖区内学校。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方案、挂网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拟调人选公示、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面向区内乡镇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七星关区各乡镇(含双山镇、文阁乡、竹园乡、响水乡)公立学校在职在编正式教师。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新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
 
  6.年龄在40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技工院校学历、学位、资格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8.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要符合考调岗位要求。
 
  9.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在事业单位连续工作须满5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至今在编在岗人员。
 
  11.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在2023—2024学年度教学成绩居本乡镇中学同年级相同学科最后一名、小学同年级同学科最后三名(仅有5个及以下班级的最后一名)或2023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与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8.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工作简章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为准。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3日9:00至8月4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882),进行报名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调简章》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面向区内乡镇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考试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或不是近期照片与本人差异过大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填写所占编制学校全称,并且工作简历要求从高中开始如实填写完整,逻辑相符。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对照《考调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8月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8月4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资格审核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考调单位申请,经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3日9:00至8月6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考调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和照片是否完整,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信息不完整无法核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57—894778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工作统一在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面向区内乡镇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领导下,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照《考调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复审期内考调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递补复审资料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考调教师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2份;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乡镇中学或中心校教师报考的,由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学校公章;乡镇幼儿园或村级学校教师报考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加盖本乡镇中心校公章,(详见附件3);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
 
  (七)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证明;
 
  (八)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现场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组织下,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有关事宜由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八 、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七星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简章》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区教育局组织拟调人员填写《七星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和《七星关区机关、事业单位增员审批表》,完善签字和盖章手续后报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行文调动,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合同聘用手续,已取得职称或职员等级晋升的人员,调入后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政策及对应空缺岗位办理聘任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调入后单位岗位聘任情况重新确定。
 
  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调动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调动文件印发后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入单位报到,无故不报到的,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对拟调人员作严肃处理。
 
  十、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947782(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221396(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7-8222524(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
 
  (二)《考调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布。
 
  (三)在本次考调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考调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七星关区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事宜由专班组织解释处理。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第二批引才计划581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政策机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智慧和力量,经研究,我市决定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4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81名,其中事业单位555名,企业单位26名。引进人才项目5个。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引才计划聚焦“四化”领域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各引才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海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从香港、澳门等地高校毕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录聘用手续原则上需在年度内完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市、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人才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市直各引才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或引才实施方案为准,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详见需求计划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由市直用人单位和县(市、区)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或确保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412580(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2:30—5:50
 
  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中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第二批引才计划581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政策机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智慧和力量,经研究,我市决定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4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81名,其中事业单位555名,企业单位26名。引进人才项目5个。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引才计划聚焦“四化”领域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各引才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海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从香港、澳门等地高校毕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录聘用手续原则上需在年度内完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市、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人才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市直各引才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或引才实施方案为准,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详见需求计划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由市直用人单位和县(市、区)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或确保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412580(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2:30—5:50
 
  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中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方案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 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我县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体要求详见需求计划表),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用人单位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后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员名单,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资格审查由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招聘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的方式实施,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辞职后不满一年的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一律给予解聘或开除处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时间:2024年8月31日
 
  面试测评报到地点:详见面试测评通知单。
 
  面试测评报到事宜:面试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的其它材料原件于2024年8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到并领取《面试测评通知单》。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则另行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通知。
 
  2.面试测评程序
 
  (1)面试测评人员请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8:20起,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面试测评通知单》原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截止面试当日上午8:5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候考室工作人员点名后,9:00开始抽签确定考生面试测评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测评。考生
 
  面试测评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测评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
 
  面试测评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时间为10分钟。
 
  根据同一职位引进人数需求,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测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四、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6.考察环节开始前,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按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测评、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在本县内最低服务期限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跨县区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七、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引进人才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大方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未尽事宜由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2932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委)0857—5232646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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