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等三所学校专项招聘教师50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25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麻城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其中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含乘马岗王福店校区)招聘21人,麻城市第九小学(含福田河各校区)招聘27人,麻城市第二实验小学张家畈蔡店河校区招聘2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等三所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5)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麻城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华英学校)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等三所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3)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具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5)报名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务员报名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7〕18号)标准执行,报名通过的考生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审慎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和麻城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查结果可当场知晓。审查通过的考生,在其《报名表》照片上骑缝加盖麻城市教育局人事股公章。
 
  资格审查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年龄计算。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在职学位等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在职学位等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
 
  (3)关于学历学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4)关于相关工作经历的说明: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在本单位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流水清单证明材料(或者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发放工资台账的证明材料)。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任教学科与相应报考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说明: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麻城市人社局和麻城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考务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准考证》领取
 
  2024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凭身份证到麻城市教育局后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休息室(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按岗位分学段、分学科采用不同试题,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4)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
 
  按照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未达到1:5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需根据讲课内容进行专业技能示范。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与总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在麻城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麻城市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麻城市人社局审定后,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麻城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麻城市教育局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麻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均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举报电话:0713-2995356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湖北麻城市城区学校选调乡镇教师150人公告

 
  为适应城区教育发展需要,应对城镇化带来的新变化,加强城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麻城市教师管理有关规定,麻城市教育局面向市内乡镇(不含龙池、鼓楼、开发区)公开选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进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选调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学校推荐、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
 
  选调方式:1、义教阶段、幼儿园教师选调方式为笔试;2、高中阶段教师选调方式为:市一中由学校制定选调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市教育局监督下按照省级示范高中选用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自主组织实施;市实验高中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向市二中、市三中选调,选调方式为面试。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选调进城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50名,其中,高中学段27名(市一中面向全市中小学选调3名,市实验高中面向二中、三中选调24名),初中学段38名,小学学段75名,幼儿园10名。招考的具体单位、岗位计划详见《麻城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乡镇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麻城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乡镇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选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对象:麻城市内各乡镇(不含龙池、鼓楼、开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事业心、责任心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业绩优先,所任教学科业绩在本乡镇靠前。
 
  4.高中教师原则上在现工作单位连续任教不少于5年,初中、小学教师在我市乡镇公办学校连续任教不少于3年,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幼儿园公办教师在我市乡镇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不少于3年,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学教师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除语数外的其他小学科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小学须持有相应或高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对口,其中体、音、美等学科教师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初中、高中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对口,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在该学科任教三年及以上也可以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三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病、事假(因公除外)累计超过60个工作日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出现一次考核结论为“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的人员;
 
  4.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出现一次“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2日。
 
  2.报名地点:二中、三中、各教联体核心校。
 
  3.报名办法:采用单位推荐,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只填报到具体学段学科。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麻城市2024年城区公开选拔乡镇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必须由教联体学校(二中、三中)推荐,书记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5.推荐原则:师德优秀,业绩过硬,公平竞争,择优推荐。各学校根据本单位编制情况,结合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确定推荐报考人数。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选调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录用岗位计划到校,报考人员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试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选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初步审查结果可当场知晓。初审通过的选调人员报考资料,由所在学校集中报送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8月5日凭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未按期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面)试时间:2024年8月6日
 
  2.笔(面)地点:见准考证(通知书)。
 
  3、考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
 
  城区义教阶段、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笔试内容:义教阶段以师范通识教育为主要内容,涵盖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政治、经济、信息技术、师德师风、新课标等方面知识。幼儿园含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市实验高中选调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需根据讲课内容进行专业技能示范。
 
  本次面试教材版本采用我市高中现行使用教材版本。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报名人数与学科分配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开考或调减相应学科计划到其它竞争性强的学科。
 
  5.笔(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
 
  考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成绩按零分计算。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视为合格,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学科,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考试合格人数未能满足学科分配计划录取人数的,由市教育局研究后调减相应学科计划到其它竞争性强的学科。
 
  6.录取
 
  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岗位计划按分配指标分到教联体学校(一小、七初分到乡镇),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的1:1比例录取。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成绩并列造成超出选调名额的,在基层服务年限长的优先选调,如再次并列,以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较多的优先选调。
 
  (五)公示
 
  考试成绩在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调查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拟录人员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核对象若在师德方面存在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违反教育局师德规定、违反廉洁信访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教育局根据分配计划表和岗位需求安排到城区学校任教。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报教育局备案批准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在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另外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举报电话:0713-2995356
 
  未尽事宜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麻城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乡镇教师岗位计划表(义教、幼儿园)
 
  附件2:麻城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乡镇教师岗位计划表(高中)
 
  附件3:麻城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乡镇教师报名登记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
 

640 (19).jpg

 
  麻城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湖北麻城市事业单位招聘186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重要功能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5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发布公告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于2024年2月19日起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麻城人社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平台,按省人社厅的安排实施。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公布调整情况,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4.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需求,面试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按考生所报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及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6.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上述人员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