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富锦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佳木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富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毕业生共计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和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ujin.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 8:30—11:30 13:30—17:00
报名地点:富锦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富锦市卫健局402室)
应聘人员到富锦市卫生健康局402基层卫生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政策性加分相应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受理审核政策性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7月25日(含)。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与审查资格同步进行,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公告将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及组织形式以公告为准。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进行笔试加试。如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富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如下:
富锦市卫健局:0454-2322230
富锦市人社局:0454-2728809
监督举报电话:0454-2356656
富锦市社区卫生服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黑龙江富锦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佳木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富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毕业生共计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和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ujin.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 8:30—11:30 13:30—17:00
报名地点:富锦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富锦市卫健局402室)
应聘人员到富锦市卫生健康局402基层卫生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政策性加分相应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受理审核政策性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7月25日(含)。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与审查资格同步进行,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公告将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及组织形式以公告为准。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进行笔试加试。如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富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如下:
富锦市卫健局:0454-2322230
富锦市人社局:0454-2728809
监督举报电话:0454-2356656
富锦市社区卫生服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