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连平县南山幼儿园招聘临聘教师及保育员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保障我县南山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如期开展,决定组织连平县南山幼儿园临聘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保育员。
 
二、薪酬待遇
 
临聘教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连平县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社会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等记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应持有保育员证)。
 
4.幼儿园临聘教师需具有中等幼儿教育专业以上学历;幼儿园临聘保育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胜任教育教学(保育)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8月1日)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现场报名)
 
(一)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步行街11栋86号萤石斜对面
 
(三)报名材料要求:
 
1.《连平县招聘临聘教师及保育员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各种获奖证书等。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1.教师:试讲。
 
2.保育员:实际操作。
 
(二)考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14日前完成。
 
2.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安排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
 
(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应聘者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生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的发放和医疗、养老保险的购买由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三)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教育局将根据县城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情况进行统一调配。调配时,根据岗位类别、岗位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拒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连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2-4322860;监督投诉电话:0762-4332857。
 
 
 
 
连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广东河源连平县南山幼儿园招聘临聘教师及保育员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保障我县南山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如期开展,决定组织连平县南山幼儿园临聘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保育员。
 
二、薪酬待遇
 
临聘教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连平县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社会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等记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应持有保育员证)。
 
4.幼儿园临聘教师需具有中等幼儿教育专业以上学历;幼儿园临聘保育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胜任教育教学(保育)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8月1日)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现场报名)
 
(一)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步行街11栋86号萤石斜对面
 
(三)报名材料要求:
 
1.《连平县招聘临聘教师及保育员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各种获奖证书等。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1.教师:试讲。
 
2.保育员:实际操作。
 
(二)考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14日前完成。
 
2.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安排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
 
(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应聘者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生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的发放和医疗、养老保险的购买由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三)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教育局将根据县城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情况进行统一调配。调配时,根据岗位类别、岗位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拒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连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2-4322860;监督投诉电话:0762-4332857。
 
 
 
 
连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广东河源连平县南山幼儿园招聘临聘教师及保育员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保障我县南山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如期开展,决定组织连平县南山幼儿园临聘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保育员。
 
二、薪酬待遇
 
临聘教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连平县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社会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等记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应持有保育员证)。
 
4.幼儿园临聘教师需具有中等幼儿教育专业以上学历;幼儿园临聘保育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胜任教育教学(保育)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8月1日)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现场报名)
 
(一)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步行街11栋86号萤石斜对面
 
(三)报名材料要求:
 
1.《连平县招聘临聘教师及保育员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各种获奖证书等。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1.教师:试讲。
 
2.保育员:实际操作。
 
(二)考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14日前完成。
 
2.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安排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
 
(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应聘者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生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的发放和医疗、养老保险的购买由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三)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教育局将根据县城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情况进行统一调配。调配时,根据岗位类别、岗位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拒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连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2-4322860;监督投诉电话:0762-4332857。
 
 
 
 
连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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