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暑期县城学校教师选调12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相关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县城学校教师选调工作的批复》(丰府字〔2024〕55号)精神,我县决定开展2024年暑期县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使选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政府办、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编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丰县2024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名额
 
  (一)县城高中、中专选调15人
 
  1.从全县小学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中跨学段选调10人到县城高中、中专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2人、数学4人(中专1人)、英语4人(中专1人)。
 
  2.从乡镇中学选调5人到县城高中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
 
  (二)县城初中选调教师45人
 
  1.从全县小学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中跨学段选调教师30人到县城初中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4人、数学10人、英语8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1人、体育2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2人。
 
  2.从乡镇中学选调教师15人到县城初中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2人、物理1人、历史1人、体育2人、生物2人。
 
  (三)县城小学选调教师35人
 
  从乡镇小学选调教师35人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14人、数学14人、英语4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音乐1人。
 
  (四)县城幼儿园选调教师28人
 
  从乡镇公办幼儿园选调28人到县城公办幼儿园任教。
 
  选调后,具体任教岗位根据实际选调入闱人数以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调配后,对仍有教师需求的学校设岗确定。
 
  三、选调条件
 
  (一)县城高中及中专选调教师的条件
 
  1.小学选调到县城高中及中专任教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定向培养、招聘的幼师),且在本县工作满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
 
  2.乡镇中学选调县城高中任教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工作满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
 
  (二)县城初中选调教师的条件
 
  1.小学选调到县城初中任教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定向培养、招聘的幼师),且在本县工作满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
 
  2.乡镇中学选调县城初中任教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工作满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需在聘任有效期内)的学科一致。
 
  (三)县城小学选调教师的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定向培养、招聘的幼师),且在本县工作满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需在聘任有效期内)的学科一致。
 
  (四)县城幼儿园选调教师的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乡镇幼儿园工作满五年(2019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符合选调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3.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4.近三年选调考试不服从选岗安排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教师报名时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及学科,且符合选调类别的基本条件,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6楼人社局会议室)
 
  4.联系电话: 0794-3226133
 
  5.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按职称资格证报名还须带职称资格证和聘任证书原、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南丰二中
 
  3.考试内容及计分:选调对象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中小学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幼儿园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四)综合加分
 
  乡镇学校教师选调县城学校,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乡镇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县城的,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龄每学年加0.2分。
 
  3.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23-2024全学年仍在最边远学校任教的加2分,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最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以上各项综合加分由选调对象相关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选调对象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上交,最后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列入加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入闱人选
 
  选调对象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选名单。若最后一人入闱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闱。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学历、教龄比较,学历高、教龄长者入闱。若学历、教龄还相同,则按乡镇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前者优先入闱。因自愿放弃或违规违纪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同时,所有学科岗位设定笔试入闱成绩合格线为65分,若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65分则不能入闱。
 
  确定的入闱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六、选岗及调动
 
  经县政府批准选调的教师进行公开选岗,选岗按设定的学校岗位,分学科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不服从选岗安排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考试。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今年参加职称评聘的教师选调后按其所在县城学校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在学校无岗位的情况下不得聘任,也不再参与原学校的职称聘任。
 
  七、其他
 
  本公告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南丰县2024年教师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31人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金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引进岗位计划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31名(实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中:教育系统8名、卫生健康系统10名、其他事业单位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3.专业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30—2024年9月3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5259100。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溪县仲鲁路1号)三楼315室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本人(系受委托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写明受委托人与考生的关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2.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限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公开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一年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考核的人选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核
 
  1.考核形式。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考核形式采取专业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本次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和内容。教育系统考核为专业化面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时间12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卫生健康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均为12分钟,面试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
 
  3.考核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4.分数修正:同一岗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复查,核实其资格条件。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金溪县人社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面试合格线70分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一)此次面向社会引进的高素质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坚持回避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三)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31人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金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引进岗位计划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31名(实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中:教育系统8名、卫生健康系统10名、其他事业单位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3.专业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30—2024年9月3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5259100。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溪县仲鲁路1号)三楼315室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本人(系受委托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写明受委托人与考生的关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2.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限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公开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一年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考核的人选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核
 
  1.考核形式。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考核形式采取专业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本次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和内容。教育系统考核为专业化面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时间12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卫生健康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均为12分钟,面试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
 
  3.考核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4.分数修正:同一岗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复查,核实其资格条件。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金溪县人社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面试合格线70分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一)此次面向社会引进的高素质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坚持回避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三)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实验学校招聘编外教师90人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抚州市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90名,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采取现场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试讲教材范围详见《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面试教材内容范围》(附件2)。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约等程序依次进行。
 
  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教务处(至臻楼4楼415室)。
 
  联系人:丁老师13755957075,占老师13102186090,办公电话0794-8731088。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教学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3)1份;
 
  (3)近期1寸和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各2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可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1.抽签与候测
 
  2024年8月31日上午7:30前全部进入所在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2.备课
 
  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离结束1分钟时,工作人员提醒时间。
 
  4.评分候分
 
  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5.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候测室,未按时抵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在候测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考生携带的物品全部统一放置,考生除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饮用水等必需用品外,其余物品应统一存放在存包室。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一律不得放在身上。如发现将手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带进候测室,不交由联络员保管的,不论是否开机(使用),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记住自己的面试序号。开考后依序在面试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面试考场,无工作人员引领不得擅自出入候测室。如因考生记错面试序号而出错的,其结果由考生负责。
 
  (4)考生在面试时,只报告本人的学段学科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带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徽章等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候分处候分,不得返回候测室。面试成绩宣布后,应当场签名确认,随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
 
  (5)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及有关规定,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面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四)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成绩相同时,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如再相同,教学经历时间长者优先。
 
  (五)签约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与抚州市实验学校签订《抚州市实验学校编外教师劳务合同》。
 
  五、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编外教师,合同期限为12个月。学校将提供月薪2000元的工资、工作餐,办理医保和社保等。
 
  六、其他规定
 
  编外教师若因个人原因需辞职,必须至少提前1个月向学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在聘用期间,若发生政策性清退情况,将依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届时劳务合同将自动终止。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抚州市实验学校所有。
 
  附件:
 
  1.《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岗位表》
 
  2.《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面试教材内容范围》
 
  3.《2024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抚州市实验学校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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